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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对银行之诉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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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份合同存在一定问题,并且这个问题对我们有利,所以他们不让我们看。”

“不论是哪一种情况,我们的案件还是要继续推下去。只要我们保持着一种积极的态度去追究这件事情,不动产登记中心和银行都需要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可是我们最后能够达到办房产证的目的吗?”

“应该是可以的。第一,银行在诉讼时效内没有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未主张权利,抵押登记就不再存在意义。这种情况下,我们当然可以要求银行来解除抵押登记。第二,如果银行在诉讼时效中主张了权利,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了新的协议。从我们掌握的房产登记情况来看,双方没有重新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新达成的协议对房产抵押登记没有效力,我们仍然可以要求银行解除房产抵押登记。”

“只是现在,我们需要确认现在是刚才我说的哪一种情况。很遗憾,银行拒绝我们查阅金融借款合同,我们只能在法庭上申请法院调取合同了。然后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决定我们的理由。”韩光明叹了一口气。对于陈晓丽的案子,韩光明还是有一定把握的。不过,要是能够确认刘德与通市银行间借款关系的具体情况,那是更好的。也进一步增加了胜诉的把握。

“韩律师,中午还没吃饭吧。我们找个地方先吃饭,再谈案件。”

“我还要去趟检察院,改日我请你吃饭。”

“那,好吧。改日再约。”陈晓丽有些小失望,她知道韩光明有些推脱的意思。毕竟去检察院办事,也不必要占用午餐时间呀。这个时间,你就是去了,谁会接待你呀。可是毕竟两个人还没有正式确立关系,陈晓丽也不好问得那么多。

两个人分手后,韩光明并没有去检察院,而是去的通市公安局。原来,张秋本约他过去聊聊。本来律师与公安之间彼此属于互相不融洽的人群。

这可不是什么夸张的表述。政法圈子里,检法两家与律师有时还会有一定程度的合作,不是绝对的对抗关系。可是公安就不一样了。一般情况下,律师介入案件侦查阶段基本上都是辩护律师的身份。

以律师的专业能力,很少在公安卷宗中找不出问题的情况。虽然法律越来越重视程序的重要性,但一个小小的程序错误就否定整个程序的合法性,将可能导致刑事案件结案的困难。于是刑事诉讼法专门规定了程序违法的法律效果。对于那些不属于严重程序违法的情况,案件还会进一步推进的。

不过事情就是这样,你挑谁毛病,谁也不会乐意。刑事卷宗的基础材料都是公安机关取证的。这就导致了律师挑出的问题主要集中了公安部门这一块,这无疑加剧了公安部门对律师的负面看法。两个职业人群也越来越难以沟通。

不过韩光明是一个新入行的律师,他没有那么多门户观念。几经接触,韩光明觉得张秋本这个人不错,也愿意结交。所以对于来自张秋本的邀请,韩光明还是愿意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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