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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不公平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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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我是小马,有个律师调查我们一个学生的入学登记信息,需要盖个章,你看可以不?哦,哦,好的,知道了。”

“实在不好意思,陈律师,我们校长说不行。”

“那好吧,麻烦你了,马老师。”

陈律师又来到市41中,找到教务处负责人李老师:“李老师,我是中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涛,今天来找你是有件事想麻烦你一下。这是我的证件和公函,请你查看。”

李老师接过陈涛的证件和公函,查看后把证件还给陈涛,说道:“这个杨强是我们学校的学生?”

“是的,不仅他是,死者史林也是你们学校的学生,而且他们两人是一个班的。”

“哦,你等一下,我找找他们的资料。”

“李老师,杨强和史林都是今年7月毕业的。”

“嗯,那就好找了。”

不一会儿,李老师就把杨强的资料找到了,把其中的入学表格抽出来交给陈涛:“陈律师,你看看你需要的是不是这个?”

陈涛接过来一看,出生年月一栏填写的是1993年10月29日,忙说:“是的,就是这个表格。麻烦李都给复印一份。”

“嗯,没问题。”

趁李老师去开复印机的时候,陈涛多了个心眼,用手机把入学表拍了个照片保存。等李老师开好复印机回来,陈涛便把杨强的入学表格交给他。李老师接过表格,放到复印机内,点击复印,几秒钟就出来一张复印件。李老师把复印件交给陈涛,把原件放加档案中。陈涛说:“李老师,根据法律规定,这个复印件需要加盖学校的公章才能作为证据,所以麻烦你给盖个章。”

李老师说:“这个不行,我们学校是不给盖章的,除非是公、检、法才行。”

“哦,我们律师也是依法执行职务,你看我们的律师证上还有司法厅备注:请有关单位配合。”陈涛一边说,一边把律师证再拿给李老师看。

李老师又接过陈涛的律师证,在陈涛指的地方仔细看了看,说:“你看嘛,你们司法厅说的也只是配合,我已经配合了,把你要的材料都复印给你了。”

“李老师,盖章也是配合啊。”

“你这个年轻人也是,啰嗦得很。你们自己的证件上都只说是配合,没说要盖章啊。”

陈涛想,跟这个李老师还说不清楚了,算了就要个复印件吧。于是说:“好啦,李老师,不盖章就不盖章吧。谢谢你啦。”

“这还差不多。”李老师取下老花眼镜说。

陈涛刚从41中回来,史东的电话就来了:“陈律师,你查得怎么样了?”

“我查了花苑小学和41中两个地方,得到了杨强在这两个学校的入学登记表,不过学校都不给盖章,只有复印件。”

“杨强的出生年月呢?”

“两个学校的登记表上填写的都是1993年10月29日,比户籍登记的早3年。”

“那就是说公安可以对杨强立案了?”

“那还不能这样说。这里面涉及到证据证明力的问题,不是说有证据有可以的。”

“那这个证据就没用了?”

“也不是没用,这个跟你解释有点困难,还需要补充其他的证据。”

“那我明天来你办公室一下,就是想请你帮我写一个附带民事诉状。”

“这样,相对于调查杨强的出生日期来讲,附带民事诉状是较轻的事,明天你来所,我安排一个律师帮你写,我主要工作是调查杨强的出生日期。你看怎么样?”

“好的,我听你的。明天来找哪个律师呢?”

“你到所里后,找白律师,我交待他在所里等你。”

“好的,那谢谢你了。”

陈涛继续他的第三站,龙平县医院,不单单指县人民医院,是县和海子乡所有有产科或者接生条件的医院,想查出杨强在医院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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