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中学
我最喜欢新学期的开始,因为对于成绩一直徘徊在中下游的我来说,新学期的开始就代表着一次重来的机会。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许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承诺,我要让自己在这学期翻身,然后惊讶身边人所有人。只是这些豪言壮志转眼间就会烟消云散。 1997年,我十二岁。 这一年邓小平爷爷离世,香港回归,国家发生了很多大事,悲喜交加,我在这一年也成为了一名初中生。 初中在县城东边儿,一个比小学更高的坡顶,一路有比小学斜坡上更多的零食和玩具,也许是因为长大了,那些零食和玩具已不足以诱惑我,也许是因为爱好变了,总之,我再不会花太多的时间逗留在这里。 报道当天,我穿着一件紫色长袖衬衣,一条酒红色的长裤,配上一双在妈妈朋友极力推荐下购买的当时已经非常过气的棕色尖头皮鞋,斜挎着当时流行的帆布包走向已经分配好的班级。 这身穿着除了书包,都是妈妈搭配的。妈妈的“朋友”有的卖衣服,有的卖鞋子,良善的妈妈总是很信任她们,认为她们推荐的一定都是最好的。所以那些年,我穿着的总是前几年流行过了已滞销的款式,我的鞋子,也总会在一次雨天后开始断裂漏水。妈妈看到我在湿鞋里泡了一天的脚,又肿又白,提着鞋去找了“朋友”。最终的结论却是我费鞋,用胶粘了粘又让妈妈拿了回来。我继续穿,但丝毫不影响下次雨天继续泡脚。 这也是我过去不喜欢雨天的主要原因。长大了,穿上不会漏水的鞋子,我才觉得雨天原来可以这么诗情画意。 初一一班,在教学楼底层的最左边,紧挨着的就是厕所,因为厕所的存在,我们班外面总是闹哄哄的。 女生们喜欢结伴上厕所,说说悄悄话,聊聊班里的男生。男生们则蹲在厕所外面,学着港台电影里的姿势吞云吐雾着,看见女生过来嬉笑着吹吹口哨。偶尔,男生打架也会约在这里,这时外面更是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住,所以我们教室外总是一番热火朝天的景象。自然而然,这里也就成为了老师们最常光顾的地方,老师一出现,总会迅速的一哄而散,老师一走,又不约而同快速的聚集在一起。 我的班主任,是一位戴着眼镜的斯文男老师,他的家就在学校教师宿舍的一楼。那个时候,隔三差五的就可以在他家外面看到我的身影,只是和当初在周老师家待遇是不一样的,以前是享受老师的特殊照顾,而现在是和几个没有完成功课的同学一起,站在那里捧着书悻悻的等待他的赦免。 初中才会接触的英语,一开始兴趣浓烈,每学会一个单词,都感觉自己的人生上升了一个层次,只是仍逃不掉我那三分钟热情的态度,没多久,便学不进去了。英语老师是一位很“严厉”的女老师,已记不清我被罚抄过的单词到底有几千几万个,只记得一旦被罚,我们全家出动都得熬到半夜才能完成。也记不清有多少次被留下来背诵课文,只记得好长一段时间都是披星戴月往返于家和学校,最后解救我的,是我将老师“已背”的签名模仿的惟妙惟肖,像到连她自己都信以为真。 她还有一支又长又粗的塑料教鞭,那根粉嫩的教鞭最喜欢的,就是我们这种成绩不好,又不听话的学生。粉粉嫩嫩的颜色,但威力很强大,打在身上轻则火辣辣疼痛,重则瞬间肿的光亮,狗急了也跳墙呢,压迫的太严重了,就会有反抗。 在某天晚自习前,几十号学生团结起来,围了校长办公室,我们像倒豆子一般,争先把老师的体罚行径向学校领导进行了反映,在校长保证了立刻处理后,我们才慢慢散去。终于,再次上课时,她只拿了一本书走进了教室,教鞭不见了,走上讲台梨花带雨的哭诉着我们不懂她的良苦用心。后来,她调走了,是升职去了更好的学校,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没想到多年后我还会与她重逢。 老公第一次带我出席家庭聚会,便见到了她。吃饭的整个过程中她看了我好几眼,但我想着毕竟过去十多年了,何况女大十八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