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庭审终于结束
五分钟以后,庭审继续,被告人童佳妮重新被法警带入法庭。
经过几分钟的平复,童佳妮的心情平静了很多,但估计是刚才哭的很厉害的缘故,双眼的红肿还没有完全恢复。
“被告人童佳妮,你现在情绪怎么样,能坚持后面的庭审吗?”林美音问道。
“可以,法官,我希望庭审能够顺利开完,早点开完,法官早点研究我这个案子,还我一个公道,让我早日回归社会,照顾我的女儿。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她了,我很想她。”童佳妮带着哭腔答道,仿佛稍微不控制,泪水就会像疯狂的洪水般,冲破脆弱的河堤,夺眶而出。
“那我们现在继续进行法庭辩论。通过刚才的辩论,控辩双方的争议只有一点,就是被告人童佳妮对藏在行李箱里的毒品是否明知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公诉人是否有新的意见要发表?”林美音转头看向公诉人问道。
“审判长,我们认为被告人童佳妮明知行李箱里藏有毒品,仍携带上述行李箱入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虽然被告人一再坚称她不明知,她也是被朋友Tony所骗,但她为赚取高额报酬,采取高度隐蔽方式走私毒品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童佳妮到案后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庭审时依然不知悔罪,依法应予严惩。”
公诉人说完后,林美音看向童佳妮问道:“被告人有没有新的意见要为自己辩护的?”
“有。”童佳妮斩钉截铁的回答道。
“为了提高庭审的效率,被告人在发表辩护意见的时候,注意不要重复已经发表过的意见,明白没有?”林美音提出要求。
“明白了,法官。”童佳妮停顿了片刻,组织好语言继续说道:“刚才公诉人在庭审的时候出示了我和Tony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过聊天记录可以看到,我虽然与Tony一直保持着联系,相互之间保持着频繁的通联,但每次聊天我们都很正常,并没有任何隐晦的有关犯罪的词汇。
行李箱夹层非常隐蔽,如果不利用专门的机器设备,就算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也不可能发现夹层里面藏有毒品。我作为一个没有任何相关经验的人,又怎么会发现。况且我真的很信任Tony,在此情况下,我更加不会对行李箱产生任何怀疑。希望法官能够考虑我的实际情况,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我无罪。”
童佳妮发言完毕后,辩护人开始发表新的辩护意见:“我只补充一点,通过刚才的举证质证环节可知,机场监控资料可以证实,在美国机场称重时,为了节省托运费,被告人童佳妮在公共场合多次打开行李箱拿出包包。如果她知道行李箱里藏有毒品,不可能多次当着工作人员打开行李箱,将行李箱里的物品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些均反证了童佳妮不知道行李箱里藏有毒品的事实。”
“毒品藏在夹层里,如此隐蔽,就算被告人童佳妮多次当着众人打开行李箱,他人也不可能发现夹层里的毒品。这些不能推断出被告人童佳妮不知晓行李箱里藏有毒品的事实。”公诉人反驳道。
“结合在案其他证据,我们认为童佳妮没有按照规定提前申报以及她答应Tony带货,这些行为都建立在她不知道行李箱藏有毒品之上。既然不明知,那她的行为就不应该认定为走私毒品罪。”辩护人坚持自己的意见。
说完之后,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停顿了片刻,没有再继续发言。林美音见状问道:“控辩双方是否还有新的意见要补充发表的?”
“没有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先后答道。
“通过充分的法庭辩论,控辩双方的意见合议庭已经清楚,书记员也已全部记录在案。法庭辩论结束。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辩论结束以后,被告人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下面请被告人童佳妮作最后陈述。”童佳妮宣布庭审进入最后陈述环节。
“尊敬的法官,我从小就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