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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拿袜子来考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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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田地面积越少。

建国初期,户部账面上可征税的田地有800多万顷,到了正德年间,户部账面上只剩380万顷,真是见鬼了。张居正上台后,决定动一动既得利益者的奶酪,开展大规模的全国田亩丈量,清查出来被隐匿的田地高达300万顷。张居正病死后,其推行的大部分改革举措半途而废。隐匿田地、人口之风再次蔓延。国家财政愈发困难。

其实,大夏朝是采用重典治贪的。大夏朝规定,贪60两以上就判死刑。为了起到震慑作用,开国皇帝创造性发明了针对贪官的酷刑。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剥皮实草。

行刑官用刀沿着脊柱,把贪官的皮慢慢剥开,让犯人浑身血肉风干而死。行刑场面之恐怖,让围观者呕吐不已。人皮完整剥下来以后,填充上稻草,缝合起来,悬挂在官府旁进行警示。

曾经屡败蒙古,收复四川、云南,平定西蕃、南蛮叛乱的蓝玉,就被处以剥皮实草之刑。蓝玉的皮草被送往全国各地展览,让大家看看,这就是为帝国南征北战的下场。

除了法律上用重典,大夏朝为了加大治贪力度,在都察院的基础上,又加设了厂卫机关。

但是大力治贪的结果是越治越贪。大夏成为有史以来贪腐最严重的朝代。其原因有多种,但最主要的是监察机关的官员也扛不住饥饿。

都察院也好,厂卫也罢,他们底层查案、办案的小吏一年工资不到2万人民币,如何靠一人工资养活一家几口。最后,监察人员也逐渐沦落了,成为全国贪腐网中的一员。

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别说是底层的监察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连极度痛恨贪腐的海瑞也选择了妥协。在当巡抚的时候,海瑞明知徐阶贪腐严重,但给朝廷的处理意见只是退一半家产。

大夏律法明文规定,贪腐60两以上者,一律处死,绝不宽恕。是徐阶的二十四万亩田地价值还不够60两吗?实际上,要是按照贪腐60两给予死刑的标准,除了海瑞,万历朝从皇帝到小吏,人人皆可杀。然而,法是法,执行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

在贪腐档案里,记载了建国初期,官员们收取的一些赃物,“收受衣服、靴二双”、“圆领衣服一件”、“书四本,纲巾一个,袜一双”。

没想到二双鞋、一双袜居然也有机会成为贿赂吧。就拿这个考验干部?真的,就是拿袜子来考验干部的。因为大夏官员的工资是真的是低得可怜。

再一个,建国之初,百业待兴,经济困难,袜子还是拿得出手的。随着经济发展,袜子便退出贿赂行列,取而代之便是白晃晃的银子。

大夏官员怕死,也怕酷刑,但更怕贫穷。后来朝廷缺钱,把禄米折成严重贬值的纸钞,当作工资发放。朝廷不考虑贬值问题,硬给官员折色纸钞,其工资实际购买力就更低了。

特别是九品官以下的小吏,收入更低廉。看看大夏官员如何评价当朝的俸禄制度的。

“大小官员自折钞来,月不过米二石,不足食数人,仰事俯首之资,以道路往来,费安所取资。贪者放利行私,廉者终萎莫诉。”

“今在外诸司文臣去家甚远,妻子随行,禄厚者月给不过米二石,薄者一石,薄者一石,又多折钞,九载之间,仰事俯首之资,道路往来之费,亲故问遣之需,满罢闲居之用,其禄不赡,则不免失其所守,而陷于罪者多矣。”

在大夏朝,一个成年人一个月大概吃三斗米,老人、小孩一个月大概吃二斗米。一个家庭按二个老人,二个成年人,三个小孩来算,一个月需要一石六斗米。

朝廷一个月给小吏发一石米,一家人光是吃饭都不够,何来余钱去买菜、肉?购衣、出行、建房等费用又从哪里出?

再和大唐王朝相比较起来,大夏官员的这点俸禄,实在是极为寒酸,相形见绌。以白居易以例,虽然老白在职场不得志,屡屡被排挤、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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