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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1章 用囚犯代替杂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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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一般是不会关进监牢的,而是直接送去服苦役,等时间满了以后,就放掉。

能被关进监牢里的,个个都是判刑半年以上的存在。

这些囚犯虽然是不用服苦役的。

但是,想在监牢里面白吃白喝是没可能的。

能住得起监牢的人,那是要花钱的。

“陛下,臣的想法是,监牢里面很多人,其实是花不起钱的,臣的想法是,这些囚犯住在监牢里面,与其无所事事,不如把他们拉出来服徭役。”

“可以让监牢里面的囚犯专门服杂役,而服了杂役的囚犯,则根据服役时间,减免一定时间的判刑时间,或者是以服役时间抵扣坐牢的花费。”

“当然,也不是什么囚犯都可以服杂役的,只有那些判刑半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囚犯,才可以。”

王华之所以说,只有三年以下的囚犯可以参加杂役,主要是因为,判刑时间超过三年以上的囚犯人数非常少。

首先,这个时代不是现代,能被判三年以上刑罚的其实并没有多少人。

因为判三年的一般都是犯了一些大罪,比如说伤人,抢劫,放火但没有致人死命的。

基本都是在三年左右。

虽然有一些罪行很大,但是判的不重,但是这是和时代背景有关系的。

普通人寿命有限,一般也就是四五十岁,如果真的判个几十年,那么国家不是要将其关倒死了。

这样显然不符合国家的利益。

因为把一个人关几十年,便相当于这个人一直无法为国家创造财富,而且国家还需要在他身上消耗财富,这是一笔赔本的买卖。

国家是不会做的。

再就是,一般而言,很少有囚犯可以坐三年以上的牢。

这一是因为,朝廷经常会因为一些事情而大赦天下,比如说,皇帝有儿子了,太后死了,或者像是这次,北陈灭亡了西凉。

而每一次大赦天下,一些罪行比较轻的,往往直接放出,而比较重的,则会获得减刑。

而真正的重刑犯,往往没机会住监狱。

像致人死命的囚犯,结果往往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杀人偿命,还有一种是流放边境。

而不管是哪一种结果,最后都不需要监狱,所以重刑犯,基本不会关进监狱里面。

因为没有必要。

至于说无期徒刑这种,不好意思,没可能。

所以说,监狱里面的囚犯,三年刑期的已经算是最高了。

或许确实会有那么一些超过三年的,但是这种例子可谓是少之又少。

一百个里面都不一定有一个。

所以,王华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基本包含了监牢里面所有的囚犯了。

陈希晏思考了一下,发现王华的方法还是不错的,虽然说让囚犯离开监狱,会增加逃跑的可能,但是只要好好管理,同时明确律法。

便可以有效杜绝囚犯逃跑的情况。

毕竟,对于囚犯逃跑,北陈本来就是有相关规定的。

如果逃跑的囚犯被发现,是可以直接打死的,而且还可以得到刑期,囚犯们还是很愿意看到的。

所以,相比于逃跑,囚犯们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干上一段时间,以减免自己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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