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完啦?
经离开了。
其实小张没想到能在这个时候抓到陶文哲,可无奈这人的脑子好像出了点问题,全然没了作案时候的聪明。
这人不知道是害怕自己被供出来还是觉得嫌疑犯被抓走这里暂时安全了,就这么大摇大摆的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被每隔十分钟就要上楼转转的小张碰了个正着,枪都没拿出来就被按到地上了。
小张回局里的时候昂首挺胸,还被周晓可夸了一句英雄。
此时,张英雄正站在单面玻璃后面,看着坐的歪七扭八的陶文哲,很难想象这是自己之前见到的那个有礼貌有涵养的大设计师,哦,不对,是假的大设计师。
丁意的语气比之前面对陶文轩时还要冷硬。
陶文哲整个人都靠在椅背上,脑袋轻轻向后仰着,像是坐的不太舒服,还岔开了腿。
“我说了我不知道,我来这儿找我哥的,有什么事儿你们问他呀。”
丁意:“你最好好好说,严肃对待,我们是有证据和证人的。”
陶文哲嗤笑了一声:“证人?哦我知道了~你们不会在说那个小孩儿吧?那小孩儿成年了吗?他说的话你们也信?”
陈起澜学着他的样子嗤笑了回去。
“你学的哪儿的野鸡法律,你是不是还打算说未成年的证词不成立?”
顿了顿,陈起澜看着他继续说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未成年人依法可以作证。年幼的人,能否作为证人,应视其智力发展状况,判断其能否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如果该未成年人对其所感受的案件事实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则可以作证人,此时应该肯定他的作证能力,允许其作证。”
“首先,你说的那个小孩儿已经十四岁了,其次,他不止没有精神疾病,言语清醒,甚至还有一点小聪明,还能自己买票坐高铁从一个城市跑到另一个城市。”
陶文哲没想到陈起澜还会给他科普法律知识,但这并不妨碍他像看傻子一眼看着陈起澜。
“那又怎么样?”
丁意沉声:“案发当时,陶文轩有不在场证明。”
陶文哲点点头:“我知道啊,怎么了?”
“你知道?”
陶文哲几乎要笑出声了:“我当然知道,哈哈,你们没见到那个场面,那个小破超市的老板娘跟他要电话,他刚要拒绝,人家老公过来了,什么也没说上来就是一脚,你们不信看看他上半身,哈哈,肯定现在还青着呢!”
丁意冷眼看着他,却听他又补充道:“是我让人去叫的那个老板,就说有个小白脸勾引他老婆,他也够傻的,上去就直接动手了,笑死了。”
丁意看他笑完,忽然开口:“你早就想好了?动手、被抓?”
陶文哲趴在了桌子上,两只胳膊向前伸,想给自己找到一个舒坦点的姿势。
片刻后,他开口:“对对对,是我,都是我干的,我承认了,该怎么罚怎么罚吧,怎么,我哥没跟你们交代清楚?还需要我再说一遍?”
陈起澜点头:“对对对,来,再说一遍,看着那个摄像头了吗?最好大点儿声,对着他说。”
陶文哲斜了他一眼,又笑了:“你这人应该跟我做朋友。”
陈起澜后退半步:“不敢当。”
陶文哲听话地对着摄像头认真的重复了一遍自己的作案过程,还顺便提醒了丁意二人一句:“哦对了,我还在十楼那个屋柜子侧面留了点指纹,你们可以去看看,我留的还挺明显的。”
丁意:“作案动机不说说吗?”
陶文哲安静了片刻,语气中充满了我无所谓我不在乎。
“他要跟陶双双结婚,我看不顺眼,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