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你敢动,我就敢开火!
甲方;
第二十一条:乙方参与的所有节目所获得的收益,将按照税前金额分配,分配比为:甲方80%,乙方20%;
第四十一条:未得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从事甲方安排的工作以外的活动,包括分享自己的生活。(如:直播、发短视频、发围脖、发朋友圈等等)
补充条款:
1.在该合约到期后,甲方有优先选择与乙方签约的权利。
2.若乙方私自解约,需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十亿港币。
——
正常来说,即便再不公平。
艺人创作的作品还是会给予其版权的。
而且分成比例,也绝对不会明目张胆的写出来。
就这8:2的分成比例,很多娱乐公司都下不去这么黑的手,哪怕是捧小鲜肉的公司,那也是偷摸的做做账,好歹明面上也给小鲜肉三成,四成的,像那么回子事儿。
毕竟,这是税前的钱,跟税后的钱可是两个概念。
就算真的按照三成分,到手的实际钱数,怕也就是一成多的实际利润。
这中间的门道儿,实在太多,不便细说,懂的都懂,不懂的就看看热闹就好。
至于后面的第四十二条,那更是直接封杀了艺人的自由权利,根本就是违法条款。
补充条款的话,根本就是个笑话,根本就不合法。
这则合同若是直接公布出去,整个娱乐圈怕是都要震上一震了。
苏墨直接拿手机把这份合同每一页都拍了照,然后跟紫琪要来了疯鸟老板的电话号码。
他将合同的照片编辑进彩信,下面写道:违约金,可谈!
这边彩信发过去没半分钟,那边电话就打了过来。
两人做了自我介绍后,疯鸟老板开口说道:“紫琪每年可以创造的利润是三千万美金,五个月零四天,也就是1260万美金,加上突然离开给公司造成的各种损失,苏总只需要赔偿我们1670万美金就可以。”
“1000万!”苏墨道。
“苏老板,你这样谈,也太没诚意了吧?”
苏墨冷冷地回道:“我说的是大夏币!”
“苏老板,你别太过分了!”
“我过分?”
苏墨咂了咂嘴,“要不咱们还是对簿公堂吧,魔都的法院很专业,也有专业的会计师可以去你们公司查账,也可以好好帮你清算一下你和紫琪之间的账目。”
“……”
疯鸟老板说:“你就不怕我跟你们死磕?”
“好哇,不就是玩舆论那一套吗?”
苏墨笑了笑,“来!你敢动,我就敢开火!”
疯鸟老板沉默了。
直过了数秒,才终于咬牙切齿地说道:“行,那就1000万大夏币!”
“你们最好先发个声明,否则我怕我手一抖就把这份合同传到网上了。”
“还有,今天晚饭前,你们的人没到魔都解约,那咱们就直接对簿公堂!”
“好了,就这样,我这边事情挺多的。”
苏墨说完,直接挂断电话。
然后望向沙发上的杨蜜,“蜜蜜,让财务那边打个1000万的欠条,让紫琪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