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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章 法不责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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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其中还有不少的青壮年劳动力!

“长卿、少伯,尔等认为,寡人当如何处置这次的暴乱事件?”

在返回金陵城的路上,庆忌又将探询的目光,放在孙武与范蠡的身上。

二人对视了一眼。

范蠡首先道:“大王,民间私斗成风,在天下列国比比皆是。尤其是在吴、楚、秦、燕等偏居一隅的国家,尤为严重!”

“或因争抢灌既田地的水源,两村或两个部族大打出手,死者无数。或因父亲、祖父那一代有仇怨,两家彼此仇视,相互攻杀,由此积怨已久!”

“今日之事,实为我吴国边远之地的一个缩影。”

“几乎每一年,不管是村人械斗也好,个人私斗也罢,死伤者皆不可计数。”

“如此,还请大王引以为鉴,严加惩处参与械斗之人,以儆效尤!”

闻言,庆忌不置可否,又将目光放在孙武的身上。

“长卿,你有何看法?”

孙武沉吟片刻,道:“大王,恕臣直言,法不责众。”

“而今参与械斗之村民,多达百人,大王或可从中找出杀人者,重伤人者,使其服劳役或受刑,然后发配戍边!”

范蠡与孙武的说法不同,但本质上是一样的。

法不责众!

春秋时期,列国都还主张以仁德治国。

除非是十恶不赦的罪过,要不然还罪不至死,顶多就是受到较为严酷的刑罚,然后流放戍边。

正如范蠡所言,天下列国的私斗之事,比比皆是。

哪怕是“卫地多君子,其国无患”的卫国,也有仇杀的事情发生。

在吴国、秦国、楚国这样的偏居一隅的国家,与戎狄蛮夷杂居,当地人更是不服王化,桀骜不驯。

他们的私斗,往往不是个人的仇杀,而是两个村子之间的大规模械斗。

搞不好,还会发生一个村子屠戮另一个村子的事。

这样惨绝人寰的事情,可不是庆忌愿意看见的。

而对于个人仇杀,实际上列国都持赞成的态度。

如齐、鲁、卫、晋等中原国家,深受华夏文化熏陶久矣,但对于手刃仇敌的人,往往赞其为“勇士”,有孝心,有义气。

庆忌还听说过一个比较荒唐的事情,那就是在几十年前的吴国,有一名壮士曾为挚友复仇,杀死了杀害挚友的人。

然后,对方的儿子又一怒之下,杀了那个壮士,壮士的儿孙又复仇,灭其满门……

对于这样的事情,当地的官府却是不闻不问,岂非荒唐?

古人神奇的脑回路,还真不是现代人一时半会儿的就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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