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芳心渐冷晚风急
慕容熙的心如坠冰窖。
分明昨晚还好好的,那般甜蜜那般快乐,此刻却只觉着自己与心爱的女子之间,平添一条沟壑,越来越深,越来越远。
“小诺,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安阳公主。自从遇见了你,我才知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我记得你说过的每一句话,你做过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表情。看不到你我就开始想念,与你在一起,我就快乐。你不要这么残忍,不要离开我,好吗?”
慕容熙喃喃的,像是说给自己听,又像是说给对方听。
言小诺也喃喃似梦呓:“残忍的不是我。我曾经告诫自己不要靠近你,不能对你动心,可是我没有管得住自己的内心,果然,低贱的女子不配拥有爱情。你放过我吧。”
“我是爱你的!小诺。你在我心里最最高贵,毫不低贱。”慕容熙泫然欲泣。
言小诺却笑了:“我知道了,王爷。不过我言小诺与别的女子不同,我不要尔虞我诈争风吃醋的过日子,与其如此,我宁愿一辈子不嫁。”
慕容熙看着突然浅淡笑起来的言小诺,只觉得心里一阵抽痛,他永远看不透这个女子,他感觉自己要失去言小诺了。
言小诺允许自己伤心了一个晚上。她不是一个轻易服输的人,寻死觅活那种事,只有懦夫才会为之。既来之,则安之。好好的将现下的生活过好吧,她对自己说。
绮罗目前生意很稳定,是时候开辟新的市场了。颜氏如今很是信任这个之前斯文懦弱谨言慎行的侄女,侯府能拿得出来的铺子,她都把地契交给了言小诺。当然,她学了言伯安的那一套,铺子里众人的卖身契攥在自己手里。你放心去做,大伯母不会如同你父亲一般扯你后腿,颜氏如是说。言小诺没有说什么,强求不来的事情,大家心知肚明即可。男装,鞋,内衣,三个方向之间她犹豫了三秒最终决定选择鞋,高跟鞋。那时代的女子穿的都是平底布鞋,当然,富贵人家的布,是绸缎。她要做的是高跟鞋,把男人能穿的麂皮鞋的麂皮,用到女鞋来。没有塑胶,幸而生铁是有的,虽然成本是贵了些,但是她要做的本就是高端产品。谁让她一睁眼,就在都城长安呢,这里不缺显贵和富人。
言小诺经过两天的筛选,选了西街的一家鞋店。因为绮罗也在西街。高跟鞋的打造比衣服难多了,幸而店里的工匠缺的其实不是手艺,只是创意。十天后,第一双高跟鞋面世,言小诺试穿了五分钟,还行。她画了几个鞋样子出来让工匠每种款式做几双出来,尖头的,圆头的,方头的,三寸的,五寸的,六寸的,都有。
做好鞋子言小诺去了绮罗,时值八月,天气渐凉,是时候让长袖旗袍出场了。
穿上第一双高跟鞋的言小诺,很有些回到了现代的感觉。高跟鞋这种东西,天天穿,会想念平底鞋的舒适,然而乍一穿,那种优越感是不言而喻的,而且穿上高跟鞋后整个人的气质和身形都有了改变,当言小诺穿着第一双高跟鞋和第一件旗袍走上大街时,那种轰动,不亚于绮罗的第一件新衣上市。
言小诺将颜氏鞋店改名足之秀。
从足之秀回府的颜氏特别高兴。看言小诺的眼神都多了几分慈爱,连带六少爷回府时都变得不再冷嘲热讽。
六少爷言志谦,三房嫡出,是府里除了祖母外,唯一一个对原主笑容和煦温暖的哥哥。汉朝的为官之道,除了举荐,还有岁考。岁考若是能进得了太学,则有望踏入仕途。与言志谦一道回府的还有长房嫡出二哥言志勋。颜氏对自己的长子颇为倚重,一心想要其考个功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其送去母家洛阳的学堂里,言志谦是祖母拿出嫁妆里的一箱珠宝给了颜氏换来的陪读机会。今岁九月,有一次考试机会,二人一同回府备考。
这日的晚膳,颜氏派人通知所有主子一起去往大食堂聚餐,迎接两位少爷回府。熙熙攘攘坐了五大桌,吃着吃着言小语突然干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