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浪够了就回去当神王
……
忍无可忍的金蛊虫,终于被骂得主动出来了。
丰俊早已准备好一个装满空气和菜叶的盒子,金蛊虫才钻出带头大哥的身体,就将银蛊虫装在盒子里,收进了宝山囊。
金蛊虫一看中计了,可惜为时已晚。
蛊虫一旦离开宿主,除非宿主愿意主动让它再次进入身体,否则就无法进入了。
带头大哥见金蛊虫出来了,一把抓住这只坑了他数十年的小东西,就用烈火焚烧,将它化成了飞灰。
银蛊虫与丰俊的交流,都是神识之间的单项交流,在场的众人眼里的神王是疯癫无状,表情奇怪的。
若说神王是个疯子,他又能帮助他们摆脱蛊虫,还承诺要帮他们治病;但若说他不是疯子,他的行为又太像了,实在无法把他当正常人看待。
在远处小山头观察的女将军,更是不明所以,怎么那帮杀手就不杀他了,杀手小弟为何就倒戈了?
杀手们的带头大哥,怎么莫名其妙就放过疯癫神王了?
一头雾水,费解,费解。这叫她如何去报告上头?
带头大哥并没有选择留下来帮丰俊,但承诺自己欠丰俊一个人情,他日有机会定会报答,就与众人分别了。
丰俊给杀手小弟们分配了灵石财物之后,安排他们潜伏在暗处保护自己。
经过这次追杀,紫霞才知道,原来这几天帮助自己接生的居然是天琴帝国的第三神王。
想不大神王如此低调,更令人费解的是,他以本元境的低修为,居然能靠着智慧扭转局势,这个人类果真不简单。
民间都在传帝国第三神王是个疯子,见到漂亮姑娘就往上扑。
但是她看见的第三神王,非但不疯,而且相貌英俊,智慧超群,关键的是还很善良,不止对人类善良,就连妖兽他也有恻隐之心。
若她是人类,若她没有遇见那只臭狮子,说不定她会对第三神王倾心吧。
经过这次刺杀,丰俊深刻地认识到帝国势力的强大。他自己一个人,是无法远离帝国的权利中心,独立生存的。
所以他才会收那几个小弟,在暗中保护他。
既然逃不掉,那就面对吧。
但是如果回去当神王,是不能带着紫霞的,他继承的记忆里,妖域与大荒星域历来有宿怨。
若是让人知道紫霞是妖,必定会抓了她,更别说去妖域了。
一人一妖,走到了诺威大森林的外围,再往前走就会遇见许多人类了。
如今,丰俊的脸,在悬赏令的发酵下,已经是整个星球人尽皆知的了。
为了不给彼此带来麻烦,丰俊对紫霞说:“我决定回去当神王了!我们就此分别吧。”
紫霞虽有些许不舍,但人有人路,妖有妖道,他们终究殊途。
“谢谢你这段时间的照顾,你的救命之恩,我们母子会牢记,他日若有缘,希望还能再见。”
紫霞看着丰俊走入人潮,她转身消失在森林的某处。
……
细雨城是一个群山环绕的坝子地势,城里总是经常下淅淅沥沥的雨,一下就是好几天,因此得名细雨镇。
城主林成凤最喜欢的就是屋子里放盆火,窝在被子里听下属们汇报各路消息。
“什么?见到神王本人了?在哪里见到的?”
“诺威大森林外围……”
林成凤立马从床上跳起来,穿戴整齐,准备去迎接神王。
林成凤还有些懊恼,原来那两名捕兽师说的是真的,他白白丧失一次在神王面前主动表现的机会。
好在老天是眷顾他的,神王没有去别的城市,这次迎回神王的功劳,注定是属于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