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骑楼赛诗
提笔挥挥洒洒,一首七言绝句写成。
清平调
唐,李白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叶枫欣赏了一会自己丑出天际的书法,赶紧勾掉了“唐李白”的字样,改成了笔名安凌澈。
“差点露馅……”
就在大家纷纷落笔的时候,一个富商突然站起身,躬身行礼。
“迎梅姑娘,在下年幼时因家境贫寒,故而失学,虽不会写字,但这么多年也曾拜读过各种经典。我觉得,评定诗词不能只局限于笔砚之间,口中吟诵,也可成为千古佳作。”
这一番话用人话翻译过来就是:我不会写字,把诗念出来行不行?
此话一出,自然是引来了身边富商同行的阵阵发笑。
这人姓刘,是一名屠户,平日里习惯赤身卖肉,没读过书不说,口里尽是各种粗鄙之语。
为了今天的骑楼赛诗,他还特意提前定制了一身绸缎衣袍,只是最近身体发福,原本合身的衣袍穿在身上,一层层游泳圈显露无余,格外喜感。
迎梅微微抬扇,掩住口齿,轻笑几声:“自然可以,请客人吟诵佳作。”
刘屠户回头哄了几声,打断了众人的嘲笑。
接着,他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下,负手而立。
他清了清嗓子,开始吟诵。
“迎梅姑娘正芳华,肤白貌美似娇花,真想把你带回家……”
没等刘屠户说完,身边的人接连起哄:“带回家干嘛?跟你一起卖肉吗?”
刘屠户没有理会众人的起哄,目光直视着前方的迎梅姑娘,脸唰的一下就红了。
他赶紧低下头,不再往迎梅姑娘身上瞧,高声念出了最后一句:“来年生个胖娃娃。”
念完,他急忙坐下,双手掩住通红的脸,很是“娇羞。”
这首不知道是从哪拼凑而来的打油诗,还挺押韵。不过结果早有预料,自然是引来了大家的哈哈大笑。
迎梅姑娘更是笑的肚子痛,眼角也已经笑出了泪珠。
这下子,刘屠户更加不好意思了:“迎梅姑娘,我……改天再来看你!”
说完,他捂着通红的脸,在众人的哄笑声中,起身跑出了房间。
小插曲过后,房间里的气氛更加愉悦了。几名婢子上前,收起了众人纸上的诗词,交给迎梅。
这是本次骑楼赛诗的第一关,命题赋诗,属于freestyle。
大家的作品不需要交于花魁,由本层令官审阅便可。
远处,迎梅看着众人的诗词,时而掩面偷笑,时而面红耳赤,时而娥眉微蹙。
叶枫坐在角落里,喝着杯中的温酒,胸有成竹。
“我的诗要是不通过,就是不给诗仙李太白面子!不过话说回来,要是能从来,我还真想做李白,至少可以在青楼里逗逗女孩。”
一盏茶的时间,骑楼赛诗的第一关已经有结果了,包括叶枫在内的七名客人顺利通关。
婢子再次上前,给七人分别发了一把扇子,这是前往三楼的凭证。
“请过关的客人登楼,其他客人稍安勿躁。迎梅为大家准备了美酒,并由令官主持行酒令,希望大家今晚玩得开心。”
通关的七人,除了叶枫之外都是文人学士,他们虚伪地互相祝贺一番,便走向了三楼。
叶枫拿着扇子,走在队尾。
路过迎梅姑娘的时候,叶枫刻意放慢了脚步,上下打量着她。
“安公子,请留步。”
迎梅低声叫住叶枫,同时朝他比了一个手势:“请安公子借一步说话。”
看着六人渐渐远去的背影,叶枫点了点头,跟着迎梅走到了纱帘的后面。
每家青楼都有自家的花魁,而能称得上花魁的姑娘必须是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就算是大家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