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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7章 失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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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距离“达里昂”城约有10里的地方,清军正在大肆屠杀胡狼人,而与他们这些狼人近在咫尺的“达里昂”,要不是他的耳朵尖,(听力好的意思。)他怎么也想不到清军居然会这么快就打到了他的“达里昂”城。其实这个“达里昂”由于失忆了,他早就忘了清军的可怕。但是他并不相信胡狼国会输,因为胡狼国的兵力要多于清军。这下子可倒好,人康熙大帝只带来了区区的100000人,在只损失5000人的代价下,居然将力布杀的铩羽而归。也难怪力布会铩羽而归,因为现在他手里的兵力居然只剩下30000人了。(包括安德尔的士兵。)要不是由于安德尔也跟着跑,估计他都能说出:“你这200000人就是伸着脖子让清军砍,他清军怎么着也要砍上几天几夜吧”。

这个达里昂是个非常喜欢钻牛角尖的人,别看他这个时候两鬓已经开始斑白,他也早从当年的娃娃兵变成了如今的油腻大叔。即使是变成了大叔的达里昂,他也是在天天努力的恢复自己的记忆。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居然能让城市改成他的名字,居然是因为他的孝道。原来达里昂失忆的这段时间,总会大喊:“мама мать матерь”(俄语:妈妈。)所以以孝道而闻名的达里昂,他的名字自然会被用来命名城市。而他身上的枪,早被“塔布利尔三百九十九世”给销毁了。因为在力布窃国之前,整个胡狼国是不崇尚武力的。

这日达里昂还是一如既往的努力让自己恢复记忆,但是偏偏有小兵来报:“报告城主,大事不好了,清军正在城外10里处,大肆屠杀我治下良民”。而达里昂本来就是战斗民族的东斯拉夫人,而他现在又是“达里昂”城的城主。虽然他这个失忆症患者也看不上力布,但是一听说有架可以打的达里昂,他体内战斗民族的血液就沸腾了起来,所以达里昂非要出兵会会这支清军。

“兄弟们,带上兵器,随本将军出城,去会会这支清军”。只见达里昂身披重甲,手持利刃,胯下是一匹高头大斑马,他就要前去会会清军。要不是因为达里昂骑的是斑马,那绝对是威武霸气。但可惜的是,非洲大陆上的马只有斑马。

此时只见力布和安德尔带着几名残兵败将赶来,很明显,这是清军给暴揍过了的呀。不过这力布和安德尔的脚力还真的很不错,5000米的路,他们居然只用了17分钟就跑完了全程。(一里地等于500米,10里正好等于5公里,5000米。)

当力布逃进“达里昂”城之后,力布便给达里昂下了一道命令,让达里昂关闭城门,不要放任何人进城。看来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所有的人只会关心自己。当然了,只有你的父母会不惜牺牲性命去保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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