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书店和老王
林莫他们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8点了。三个人抱了三箱红酒,陈沫看着就头疼。恨不得直接关门把他们赶出去
人一喝多就容易在酒桌上大谈特谈他那些狗屁梦想。涵涵的梦想是再瘦个十斤,虽然她现在170的个子,只有96斤。
“那不是什么都瘦没了啊,干巴巴的,男人不喜欢。”冉夏立马反驳。
陈沫觉得这是所有男人的劣根性,总觉得女为悦己者容。女人打扮可以是为了工作晋升可以是为了取悦男人。唯独不可以是为了自己。
陈沫此生唯一一次染头发。凭着一些突发奇想和意气用事,在理发店剪头发时,跟她的TONY老师提出,想染个红发。就是单纯的想,没有任何原因,也没有任何顾虑。
时任男友对此的反应是惊讶和不解,随即是一种狂喜。那时正是《海王》上映的时,约翰尼德普的前妻从海中央升起的一幕,狠狠的吸引住了男友的眼光。
“你是为我染的吗,看电影时我就想这女的真他妈绝,太绝了。当时我就想让你去染个红发,没想到我们这么有默契。 谢谢宝贝,我很喜欢。”
其实,是为他吗,是的吧,太感动了。
“只是突发奇想,我是怎么知道他喜欢的。”陈沫心想。后来男友就带陈沫去了商场,买了她最近挺心仪的一个DIOR戴妃。其实也谈不上多喜欢,只是觉得这个配色挺好看,属于可有可无。 那,可以是为他染的。
“我的梦想是集够全世界的漂亮男人,一个国家一个,雨露均沾。” 许然说道。 果然,有钱人家的孩子是有些不一样的,即便是如此荒谬的事情,从她口中说出来倒是有这么一些合情合理。
“说出你的故事。”冉夏起哄。
许然显然懒得理他。“陈沫,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想要100万。”
第二天陈沫精疲力尽的醒来,她这个年纪,已经不允许她熬夜了。
房间里的窗帘很厚实,即使是大白天,一丝光都透不进来。陈沫艰难的找到手机,才早上7点。
“昨天你跟我说的那个图书馆,我很有兴趣。什么时候出来我们详细聊聊。”
“一起吃早餐吗 ?”想了想陈沫补充到。
陈沫的手机是没有闹钟的,她有的是自己紧绷的神经。只要第二天有重要的事,她永远是最早起来的那个。
8点,陈沫已经到了办公室。设计师的工作时间很自由,一般早上工作室是没有人的,过了中午才有人陆陆续续的来打卡,深夜的12点,整条街只有工作室还亮着灯,他们通常工作到夜里一两点,约着吃个宵夜,然后回家睡觉,循环往复。
陈沫坐在电脑面前,很快的进入了工作状态。她迅速的在各个设计网站寻找图书馆的灵感。她的确很喜欢这个项目,是那种不计代价都要去争取的喜欢。当她知道这个消息的那一刻,这个项目,她势在必得。只因为她曾经和老王约定过,要一起去乡下开一家书店。书店目前看来是开不了了,图书馆差不多也是一个意思,陈沫想着。
老王,一个南京男人,典型的IT男,只会挣钱,长年生活在厂子里人不需要花钱,社交圈子小到令人发指。陈沫为什么爱他呢,她也不知道。只记得他们第一次眼神交汇的时候,陈沫就知道她完蛋了。
陈沫把收集到的图片逐一整理,进行了简单的分类。 又根据当下时兴的网红书店模式,整理一套商业化的方案。做完这些,陈沫舒服的靠着椅子,伸了个懒腰。
“大姐,你是疯了吗。起这么早” 许然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了,一看手机,陈沫一大早就邀请她吃早餐,摇摇头,这个女人,真是神经病。
“现在正好是brunch的时间噢小宝贝,你住哪儿,我去接你。”陈沫想要获得更多的关于图书馆的信息,她一刻都等不了。
许然把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