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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林区画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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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红松密林林场大街上,清雪飞扬,红彤彤的朝阳格外眩目,似乎就挂在东边的山头上,静悄悄地看着林区辛勤劳作的人们。

姜子民坐在窝棚前面,身上落着厚厚的雪,眼睛明亮清澈,他总是不经意地笑起来,因为终于又能见到宋歌了。

跟前摆着一块水洗石石板,用很规则的长条石支了起来,石板上油滋滋的,看样是用过多次了。

下面木炭明亮,散发着炙热的温度,旁边放着些简单的食材。他把面糊放在石板上,扣上不锈钢的碗,快速地移动着,感觉温度差不多了,放在了旁边,然后往上放了狍子肉片,听着刺刺拉拉的动静,在上面撒上椒盐,浓浓的香味顿时扩散开来。

窝棚上站满了飞龙,旁边一群野鸡像资深球迷,都在静静地看着他烹制早餐。

吃食尚未烤好,他顺手抄起破旧的军用水壶,拧开盖子,朝着嘴里灌了几口浓烈的烧酒。觉得肉夹馍烤的差不多了,趁机快速翻动着,东南方响起了罕见的人的动静。

往常,经常有黑熊过来光顾,他都是信步躲避开,那样的话这顿早餐就得拱手相让了。

不速之客是老沈,戴着厚厚的貂皮帽子,里面穿着夹克衫,外套崭新的派克服,夹克衫里面浅色的衬衣上一条领带很是扎眼。

他老远招呼上了:“子民,信号不好,打好几遍了,就是不接电话,街里来好玩意了,别人不一定得意,你肯定喜欢,那玩意叫艺术。”

姜子民讨厌这个满脑子功利性的家伙,这才去林都几天,就变得人模狗样的,怎么看怎么不舒服。

这一点沈久远丝毫没意识到,他过来习惯性地伸了伸懒腰,抓起酒壶来闻了闻,不屑一顾:“林都早餐有白兰地、蓝莓酒,配上大片的茶肠,吃着一天都舒服。”

姜子民还在悠然地烤自己的特色肉夹馍,伸手试着温度,看着色泽金黄的食物,脸上露出了吃饭时特有的微笑。至今他没和老沈说一句话。

沈久远估计走了这么远的路是饿了,也不嫌弃了,皱着眉头喝了几口酒,感觉热乎了不少,解开了衣扣,拿着领带在姜子民跟前晃了晃,炫耀了起来:“戴上这个人精神帅气,从上班我就想弄一套西服,这不是手头紧吗,行啊,公司给发这个。”

姜子民似乎没听到他的话,又往石板上放了一团面糊,准备再做一个肉夹馍,沈久远察觉到衣服沾了不少脏东西,把领带挂在旁边树枝上,问姜子民:“咱不是有抹布吗,在什么地方了?”

姜子民没心情搭理他,他愣了愣,依旧没察觉出姜子民什么意思,顺手拿了他烤好的肉夹馍,放在手里惦着,自我安慰地说:“这玩意偶尔对付一口,就当充饥了。”

不过,这地方烤出来的食物味道没得说,一吃起来就停不下来。他一边吃着一边进去找抹布。

过了会,这家伙擦着身上的脏东西,开始鼓动起姜子民了:“上我那待着多好,先熟悉环境,等博物馆差不多了,你就直接上手了,不耽误你看山的,什么时候想回来就回来……”

说话间,他大口大口地吃着肉夹馍,口齿间都是特有的香气,味道和口感比林都食堂那些厨子做的好多了。他刚在食堂吃饭的时候,说食堂的大锅菜白瞎材料了,做出来没有灵魂,不过很快适应了。

猛地一抬头,他看清了姜子民手里的东西,气得跺起脚来:“死小子,干啥呢?我的领带啊。”

没错,姜子民手里拿着领带,正擦着石板上的油渍,一边擦一边甩着,很是不屑的样子。

差点把沈久远气炸了,过去夺过来领带,心疼得要命,不过已经脏成一团了,根本没法用了。

他举起了拳头,想动手,姜子民吃着肉夹馍,小口喝着烧酒,目视前方,很是专注的样子,过了会淡淡地说:“有屁快放,没事滚蛋。”

尽管沈久远给他透漏过不少林都的情况,他耿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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