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是人是驴
任何一个人,无论他的过去有多威名赫赫、他的未来有多前途无量,对他而言最重要的,也始终是现在。
傅闲云也是人,他当然也是如此。
不过他更看重现在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他没有过去,也不曾展望过未来。
在他混沌一片的脑海里,他似乎已经存活了许久,可当他按照朦胧的记忆去按图索骥时,他所到之处,也不过是闻所未闻的陌生人。他已不晓得自己是何方人士、哪年出生,他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闲云”这个名字,也是他躺在树下,百无聊赖地观天望月时,被一朵闲适的云彩所吸引而得来的。至于姓氏——傅闲云走过许多地方,做过许多事——他曾幻想自己能凭虚御风,便自巍峨泰山顶峰一跃而下,摔了个鼻青脸肿,整整躺了三年。他还以为自己力大无穷,于是找了份纤夫的工作,整日里拉着纤绳,嘿咻嘿咻地在河道里劳作。他有时候又觉得自己活得太辛苦,于是不再劳动,转而去街上要饭,他的力气实在太大,其余瘦弱的乞丐大多挤不过他,便冲他骂娘。
傅闲云从不委屈自己,于是旁人骂他没有印象的娘,他就要骂别人的爹。后来,他干脆便给自己取名叫爹闲云,想着等老了以后,别人难免是要叫他老爹的。之后他又在市井里厮混,胡乱听了些之乎者也的学问,久而久之便觉得自己的名字不雅,于是遂改爹为傅,再盛装打扮,果然,往日里将他视作尘埃的人都改口称他先生、公子了。
不过一件衣衫、一个名字,竟有这般改变。
傅闲云觉得实在有趣,越发如鱼得水,成日混在人堆里,从东海走到西疆,从昆仑来到岭南,做得了金尊玉贵的上等人,也做得了低入尘埃里的山野客。
时间流逝着,他的生命也跟着流逝。
他已记不清他到底为何而出行。
在外奔波久了,人总是要回家的。无论那个家贫贱还是富贵,无论家中有没有人等待自己,哪怕在战乱中已家破人亡,人至少也该有个故乡,有个念想。
——那么他的家呢?
天下之大,无他不可去之处。
天下之大,无他可归返之所。
旭日东升、百川入海、寒冬酷暑、生死轮回,这岂非世间最平凡的规律?傅闲云浑浑噩噩,却犹有所感。
他定是在追求什么东西。
哪怕他已忘了这个目标,哪怕他已忘了自己,可存在于他心中的,坚定起信念时的那份心情,却残留在他的心底。
是一往无前的、不惧险阻的,是无所畏惧的、至死不悔的,到底是什么呢?
一觉醒来,傅闲云的脑子里竟只能记起近两年发生的事了。
他像行尸走肉,行走于苍茫大地,饿了渴了便饮山泉露水,累了乏了便以天地为席。但即使这些,也不是时刻都有的。有东西吃时,他便竭尽所能地吃,饿肚子时,他便数十日不曾进食。
他疲惫地活着,心却比身体更疲惫,他时常想,干脆死了吧,一了百了。
于是他便死了。
可当他又从泥泞中爬出,又从乱坟地里苏醒,他又觉得,死亡太过困难。
活不得,死不了,于是他只好随波逐流,按着记忆继续走。有时当他踏上一片土地,心中油然升起一股熟悉感。但更多时候他走到一半,便已忘记自己要去向何方。
不知从何时起,众生在他心中也有了区别。
曾经扑咬啃食他手臂的山君乖巧地驮他越过丛林,他从一双圆睁虎目中竟见到了人的情绪。一匹肠子抛洒了一地的独狼瘫在地上苟延残喘,他感叹一声“可怜”,这狼便不再挣扎,沉沉睡去。
曾经将他拐进胡同,打断他手脚让他乞讨的莽汉竟在一个黑夜里被众多乞丐包围,他们用残存的肢体去撕扯他,被削去四肢,像一根圆钝棍子一般的那个更是张开嘴,像一只野兽一般扑咬着莽汉的血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