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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蛋瘦肉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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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记酒肆位于白兰县长街正中,酒肆前楼有三层,登高而望,南北运河之壮阔尽览眼底。

厨房则在酒楼后的独立小院内,另修长廊月门等,供跑堂的行走。

后厨一层矮楼,又因院中植满翠竹,十数年间亭亭而生,阻挡了视线,若有人趴在房顶,也不易叫人察觉。

也不知他在屋顶趴了多久,愣是冻晕过去,才摔下来。

真有人大白天的穿夜行衣啊……

胡义扭头看向明昭,等她发话。

“先把人抬进来吧。”

等胡义将人扛进厨房后,明昭才发觉这个少年身上穿的并非什么夜行衣,而是一件单薄的素色麻衣。

上面满是碳灰脚印,还有发硬了的泥渍、黑褐色的血块等等,交织在一块,硬是将这衣服染得难辨原貌。

明昭瞥见衣服后颈处露出的一小块底色,再看这件衣服,不由得眉心一折。

店小二忽然道:“我认得他,他是李记打杂的,叫李九。”

小蝶皱眉:“他趴在咱们房顶上干什么?不会是来偷学吧?”

小明晗见她皱眉,好奇发生了什么事,拍拍小蝶的脸,眼里满是困惑。

小蝶见状,指着昏倒在地的人,中气十足:“坏坏!”

小明晗立刻吊起一弯细眉,大喊:“坏坏!打!”

明昭:“……”

她总算知道小丫头那一堆奇奇怪怪的叠词从哪儿来的了。

明昭的视线再次落到眼前的少年身上。

不合时宜的粗麻短衫,瘦得仿佛只剩皮包着骨,手指根根肿胀发紫,布满冻疮,其中一处还隐隐往外渗着血珠。

在往上看,短发杂乱,发尾像是被人用刀具割裂而断,显得凌乱毛糙。黑发上的雪化开,湿哒哒地黏在脸颊脖颈间,盖住了大半张脸。

明昭抬起他的胳膊,将衣袖向上掀起,才到一半,又默默放下。

粗麻衣衫本就磨皮肤,而此人衣袖之下,近乎浓黑的血液交横于肌肤表层,一道粗长伤口半结痂半流血,烂肉与粗线粘结,看得明昭直皱眉。

很显然,他在李家的待遇并不好。

所以才会被派来干这种事吧。

明昭蹙了蹙眉,问道:“他为何这样……狼狈?”

明昭突然不知该用什么词来形容眼前的少年。

这是她来到这里后,第一次意识到奴隶制度下的血腥残酷。

从前她受的教育里,最基本的就是人生而平等。

但在这里,入了贱籍的人随意任人打骂蹂丨躏,一个人最基本的尊严,在上位者眼中,不过一粒浮尘。

随手可拂去。

偏偏这些人的日常起居饮食皆由下人们服侍伺候,何其荒谬又可笑。

“这个,小人也是听人说的。李九是被他家里卖给李家的,他父母走得早,家中亲戚都不愿养,便卖给了李家讨口饭吃。至于为何打他,许是因为他那个妹妹。”店小二面有犹疑,到底是道听途说,他也不知真伪。

“他妹妹好像也就七八岁,总是病恹恹地,一个月里有十几天病着,也干不了活。李家买下他俩后,兴许觉着白养一个丫头不干活,心里头不痛快,才总拿李九出气。这时间久了,底下的人看碟下菜,对他没什么好脸色,偶尔打他泄泄火气也是有的。”

明昭神色一沉,紧紧攥住手,修剪圆润的指甲不自觉嵌进掌心,刺得生疼。

一个七八岁的小丫头,一日三餐能吃多少?偌大一个商贾家门,只因一碗饭食,便如此折辱他人,实在可恶。

“先去请个郎中,他从屋顶滚下来,不知是否伤到脑子,暂且别搬动他,另外去找几件厚一点的冬衣棉鞋。”顿了顿,她又想起李九妹妹,“可能打探他妹妹现在何处?最好是能悄悄将他妹妹带出来,也叫郎中瞧一瞧,我想李家未必会给他妹妹治病。”

她不是圣母,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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