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那我要是偏不认这个命呢?
穿越荒年极品老妇,我被儿孙们啃成首富第七十四章 那我要是偏不认这个命呢?
回家路上,李一因为在太阳底下站得太久,这会看啥都是八个重影,走路更是左摇右晃的。
别说要他走得快些,就是要他走条直线,估计都不可能。
“三、三,你、你背背我吧。”李一气都快喘不上来了。
如果不是死死拽着牛角,别说走了,估计就直接趴地上了。
等不及李三回应,李一又把求救的目光,投向李二。
吓得李二小跑着超过了老四。
“娘,我拿牛把大哥驼回去吧?”李三问。
“驼他干嘛?走不动,就说明是走得少了!他要自己回不去,那是他自己的事。”
被丢过一回的李一咬紧牙关,两只手,死死的拽着牛角往前走。
他才不要再被丢下!他要回家!一定要回家!
李一脑子里最后就剩下不停重复的这几个字。
因为前面的大路被堵了,他们和来时一样,得绕到后山上走。
在后山上,就能看到李家小院里,忙成一片。
还没下山,林桃就打发四个傻小子,一起去山上多背些芦苇回来。
话音刚落,李一咚的一声,昏倒在地。
要不是旁边的李四反应快,把人拉着。这一滚,估计就到山脚下了。
“我把他驼回去,你们三个去吧。”林桃把李一驼在牛背上,往山下走。
一进家,正在泡苦荞子的两小只,立马就扑了上来。
“奶、大、大伯他?”小李乾吓了一跳。
“没事,累的。老大家的,把你男人扛回屋去。”
朱氏连人带牛,一起牵走。
林桃放下背篓,两小只围过来“哇哇”的叫个不停。
小丫头一激动,就又拿两只手比划个不停。
正忙活着碾苦荞子面的许氏,笑着提醒了好几次:“说了多少回了,要多用嘴巴说话。”
“行了,别总说她。习惯一旦养成了,是得花些时日才能改过来。”
见小玲兰脸上的笑没了,林桃把她抱在怀里说:“要不,兰兰教阿奶你的手语好不好?这样啊,兰兰急得说不出话来的时候,阿奶就知道兰兰想说什么了。”
没想到小玲兰竟摇头说:“不,兰兰改。”
放下小玲兰,林桃背篓里的鱼都倒出来。
刚从灶棚里出来的老太太,一下就傻眼了。
指着鱼问:“这、这鱼哪来的?”
“买的呀!还能哪来的。”
“桃子,有钱也不能这么使啊!”对于老太太这样的人来说,钱是得靠省。
“娘!省了钱,亏了身体,最后省下来的钱,还不得都交给医馆?所以啊,咱家伙食,得再提升提升。”
“哎呦!我的祖宗唉!就咱家现在这伙食,你还嫌不够好?你也不看看,村里多少人,还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你顿顿吃干的,你还不满意?”
林桃拿匕首破着鱼肚子说:“那娘咋不比比里正爷家,一年到头顿顿白米饭!还有那翘了猪肉的炒菜,闻着香,吃起来更香!您看看他家从老到小的身板,那叫一个硬朗!一年到头不去医馆不吃药的,多好!”
“得,你拿什么跟人里正爷比?人家是领皇粮的,你有啥?桃子啊,咱生来就是穷人的命,这苦日子你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今天有两钱,跟人比吃的,明天有两钱,跟人比穿的。那你钱花完了,不还是个连肚子都吃不饱的穷光蛋吗?”
林桃笑笑,说:“娘,那我要是偏不认这个命呢?别人能做有钱人,能顿顿吃大米饭吃肉,我林桃一样也可以。”
老太太忽然不说话了,只是那么直直的盯着她瞧。
搞得林桃都快以为自己脸上有啥。
“我觉得咱家桃子,还真就能行!”老太爷拿着大木勺子从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