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花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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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过要确定自己救的人是该救的,如果他们两个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杨过不介意再杀他们一次。
“奴家五岁就做了别人家的童养媳,我之前的男人大我整整十岁,等我十六的时候他们就让我们拜堂成亲……”
原来她的前夫结婚以后不仅好吃懒做,而且一身恶习,更是经常对她家暴。
后来她遇见了山哥,两人因为田地挨的近,山哥看她可怜就经常帮忙,时间久了,两人萌生了感情。
再一次前夫喝醉酒后对她又是一顿毒打,她忍受不了终于找了山哥倾诉,结果这次两人的隐藏的情感犹如山洪爆发,两人终究做了苟且之事。
好巧不巧这喝醉酒的前夫竟然发现了他们,当场怒不可遏拿着农具就要打死他们。
结果在追逐的过程中,前夫不小心被东西绊倒,农具刺穿脖子,当场领了盒饭,听到动静的村里人看到这一幕,再看他们衣冠不整,哪里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于是就有开头的这一幕。
“你说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是很苦!”
古往今来家暴屡见不鲜,家暴的受害者不仅是女性,还有男性在家里也遭遇家暴。
如果面对家暴无论男女都要逃离。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
杨过是很同情,在古代离婚应该很难吧,他可不赞成婚内出轨。
很多人都会有个错觉,认为在华夏古代,丈夫可以三妻四妾,妻子却必须从一而终。
要是哪天丈夫嫌弃妻子,可以轻轻松松用“一纸休书”把妻子给打发回娘家。
其实,这是影视作品给我们造成的假象,即使是在男尊女卑的华夏古代,离婚也没有那么容易。
古人离婚虽然比不上现代这样方便,但也有一定约束的。准确地说,离婚自由的进步是阶段性的。
离婚最常见的一条规矩就是“七出三不去”,“七出”是指七条名正言顺休妻的理由,最早记载于周礼: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这七条看上去好像确实挺有道理,但是细细一想,这对男性是不是太偏袒了?对女性是不是又太苛刻了?
在七出的基础上,理学家又补充了三种不能休妻的情形,叫“三不去”:
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三不去在一定程度上对妇女的权利稍稍有所保障。
如果妻子并没有“七出”中的行为,两方也都不涉及刑事犯罪,同样是可以离婚的,这就是第三种“和离”。
和和气气地离婚,跟现代的离婚已经相去不远。
可是根据宋朝律法,女方只能在两种情况下离婚,第一,丈夫失联三年;第二,丈夫犯罪后被流放他处。
在讲究封建等级观念的古代,子告父、妻告夫、民告官都会受到这样惩罚,因为违背了封建伦理道德。
即使告得有理、告赢了,官府也不会提倡百姓去效彷。
杨过从身上掏出十两银子出来。
“这银子给你们了,你们找个不认识的地方隐姓埋名过日子吧。”
“你不抓我们做奴隶。”
“你说我花一百两是为了让你们做奴隶吗,这一百两在黑市都能买到十几个苦力了,我是想救你们,刚才只是确认你们该不该救。”
“谢谢恩人。”
两人喜出望外,连忙跪下磕头。
“好了别行此大礼了,快走吧!”
男人接过银子,然后读扶着女人,两人几步一回头看着杨过。
杨过也翻身上马朝着襄阳方向出发。
助人为乐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不过一下损失一百多两真是有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