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扑灭恋爱的小火苗
好家伙,蹭饭就蹭饭,竟说得如此清新脱俗,陶筝表示,自己一个人吃,更加有滋有味。
但这是人家的地盘,什么都用他的,不贡献点确实说不过去,陶筝十分配合的说道:“多谢师父关心。”
“你头上的珠钗,我没见你戴过。”云华此时才注意到小徒弟头上的簪子。
珠子圆润可爱,造型别致,一看就做工不菲,以他对陶筝的了解,定然不是她自己的。
陶筝下意识摸了下头上的珠子,满脸喜色:“当然是有心人送的,好看吧?”
眉开眼笑的模样,刺痛了云华的眼睛,有心人是谁?他顿时警惕
起来。
昨晚还没有,人又出不去,那只能是刚刚收的,于是他装作不在意的模样旁敲侧击:“今日是谁给你送菜?”
“周令康,师父你见过的。”陶筝毫不在意的答道。
被她这么一提,云华才想起的确是见过这么一个人,心中不悦:“你和他很熟?”
“师父,我和他一起游历了一个月的时间,怎么会不熟?”陶筝莫名其妙的看着他。
这事还是他亲自安排的,莫不是年纪大忘事?
云华手都捏紧了,原来是他自己引狼入室!
不行,得尽早隔绝这个小火苗,免得他的宝贝徒弟被人拐走。
“师
父有事出去一趟,没事就多修炼,千万不可懈怠。”他说完便神色匆匆的离开。
从那以后,陶筝惊奇的发现,每天来送菜的都变成了女弟子,问起周令康,都说他闭关修炼去了。
一个两个的都闭关,陶筝也没了闲聊的心思,集中精力修炼,争取赶上小伙伴们的步伐。
每天的日常除了吃就是修行,转眼十年过去,仿佛她的人生,就只剩下云华一个人。
她心里觉得无聊,云华倒是十分享受这种日子,有徒弟相伴,有美食可吃,这实在是他千百年来过得最舒坦的日子。
眼看陶筝从一个小姑娘长成了
大姑娘,面上虽未显山露水,其实他患得患失的心情已经愈发严重,总担心外面会有狼把他心爱的小白兔叼走。
陶筝现在二十岁了,境界已到元婴后期,只差一步就要升级跨入离合,到时候真空炼形,元神出入自在,这才叫傲视群雄。
只可惜她现在遇到瓶颈,每次修炼破级,都会在最后关头失败,实在让她烦恼不已。
修仙的人都知道,她该外出游历了。
境界的提升,有时候不仅仅是自身实力,心境的变化也很重要,或许碰到某一个契机就能顺利破级,这一点云华是最清楚的,只是舍不得放她走
,心里一直在纠结。
恰逢此时,魔尊现世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大陆,魔界的人大举进攻,好几个门派都被灭门,一时之间,修仙界人人自危。
天重山作为第一大门派,当仁不让需要承担起抵抗魔界的责任。
云华终于下定决心,亲自带陶筝出山,共商灭魔大计。
陶筝收拾好东西,欢天地喜跟着云华出了神尊殿。
十年的时间,于修仙者来说,并不算长,但她的成长速度之快,让所有人都刮目相看。
天重山的长老,修炼百年,境界最高也不过到空冥期,陶筝仅仅用十年就达到元婴后期,天赋好到羡煞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