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竹林奇遇
叶春妮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
这狗瘦不伶仃的,她毒死它有好处?还浪费她一粒花生糖。见过被害妄想症的,没见过丁婆婆这么严重的妄想症。
她在心里吐槽,脸上依然是笑眯眯的,同时把手电筒和花生糖递过去:“丁婆婆,谢谢你昨晚借的手电筒,我给你还回来了,上午进城买了一些花生糖,不嫌弃的话请收下。”
丁婆婆从鼻子里冷哼:“想毒死我的狗就算了,还想毒我这个老婆子?”
叶春妮:“……”
终于知道这位老婆婆为什么要远离村子,选择自己一个人独居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三句话里有两句半都是揣测别人有恶意,左邻右舍能受得了才怪。
想到这里,叶春妮抬头不着痕迹的打量了一遍丁婆婆住的屋子。
昨晚半夜三更的看不清楚,现在看清后,心里直呼好家伙。
别看丁婆婆是把房子建在这么荒凉的地方,还建得不错咧。建筑用料一眼看出是用青砖大石,房子四四方方的,很有以前大户人家的那种规模。
她住的老屋和这里一对比,真真成了土鳖房子。
再往里头看清楚一些,院子里头还停靠着一辆黑色的二十八寸凤凰牌自行车。
啧啧。
八十年代的凤凰牌相当于是脸面,骑出去那回头率杠杠的。
丁婆婆一个孤寡老人,家里还有这种物件,真让人有点好奇。
但是叶春妮向来不是好奇心重的人,快速打量完院子后,视线收回来,结果不偏不倚对上丁婆婆恶狠狠的眼神。
“你眼睛到处看什么?”
丁婆婆往她面前一站,挡住她大半视线,“是想谋算我老太婆的东西?”
叶春妮装傻听不懂,把手电筒和花生糖同时往丁婆婆怀里一塞:“花生糖好甜的,再次谢谢丁婆婆的手电筒哈。”
说完,不等丁婆婆反应过来,她已经快速往竹林里走去。
啧,这老婆婆的脾气有够厉害的,随时随地都要吃人一样。当然,她也不是犯贱,非要用自己的热脸去贴冷屁股,而是她接下来要做的事会时不时从丁婆婆的房子门前经过,想着打好点交道总是没错的。
看着叶春妮走进茂密竹林的背影,丁婆婆站在原地紧盯着看了好一会儿,直到再也看不见,她把手里的花生糖往地上一扔,叫大黄狗,“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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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春妮钻进竹林后,视线如同装上了雷达,开始搜索地面上哪里有隆起的,并且开裂的土壤。
她计划过了,在还没想好方法让蚯蚓能快速变成地龙干之前,可以先挖春笋进城卖,赚一波季节性的生意钱。
过了立春,所谓“尝鲜无不道春笋”。当年连唐太宗都对春笋朝思暮想,着迷“鲜镜”,每年春笋上市,还要召集群臣共赴笋宴。
可见从古到今,春笋在饭桌上都是有一定市场价值的。
叶春妮捡到一根半人高的棍子,时不时敲敲这边土壤,时不时又蹲下来挖几下。
这片竹林又大又茂密,春笋并不难找,看见有笋冒出来的准能挖到。
可是全挖这种冒出来的也不行,因为这种笋长得有半手臂高了,口感会有点干涩的。
反而是那种才冒出个笋尖儿的又脆又嫩,价钱还能卖高。
叶春妮在竹林了转了一大个圈,挖了几个冒出来的竹笋,也找到刚破土的笋儿。
都说这种事全凭经验,渐渐的,她也摸清了竹笋的生长规律:只要找到青绿色的竹鞭,不出一米的范围内是一定有竹笋的!
她越挖越顺手,全然忘了时间,直到日落西山,竹林里的光线慢慢暗了下来,她身边堆积的竹笋也多了,看样子单凭两只手很难全拿回去的。
叶春妮站起来伸了伸腰。
“嘶!”
刚才一直蹲着没感觉,现在一动,全身骨头好像快要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