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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第六十一章 豪鬼则是完全不同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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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几乎是完全的站在权贵的对立面上,但是这事儿其实不能怨他。

吸血鬼是一种贪图享受的死灵,这种特性有别于其他所有的死灵生物,独竖一帜,而且还被吸血鬼们当作特产文化大肆宣扬。

所以除了像瑞夫诺这种吉普赛人一样以流浪为传统的氏族,其他的吸血鬼根本就看不上穷人,甚至挑选血奴都会刻意避开。

而即使是瑞夫诺,他们挑选这些东西的时候,最次也会选择中产阶级,或者恰巧有很不幸落魄了的贵族和“精英人士”,他们也不介意——但是那些从小生活在贫民区,大字不识几个,一张嘴爹长妈短的,他们一样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吸血鬼是有格调的,有情趣的,有内涵的,是天生高贵的,是……总之屁民是没有资格和他们接触的。

但是晒不了太阳,吃啥东西都没味儿,只能喝血,因为低温太低,他们还得经常穿皮草……

所以吸血鬼都喜欢盖大房子,盖豪华的大房子,庄园,别墅,城堡,诸如此类——因为衣食住行其他三个方面,他们都算是废了,只有住可以显摆显摆。

这也就导致了,吸血鬼和地方上的政要必须的要有良好关系,而地方政要上任之初也得拜会本地的大势力,这其中如果有吸血鬼自然就避不开。

人类也是好享受的,看到别人那么奢华,不要说地方政要,就是国会议员们,也没几个能把持得住。

所以吸血鬼和人类政界的关系很密切,打击吸血鬼,和打击政府肯定是不一样,但是和打击政客,却一般无二。

而豪鬼又是个来去如风的性子,实力又强,通常他遇到吸血鬼,节奏是这样的:

你好吸血鬼,着家伙!再见骨灰。

除了内行人,知道这位是弄死了吸血鬼,一般人不明所以,反应一般是:我了个啥!这是修炼了啥邪功吧?一家伙人都烧成灰儿了?火云邪神么这不是?

关键他长得也不好看,发际线飘高但还不到地中海,一圈火红的头发梳着一个冲天杵,虎睛怒目,四方阔口,大鼻子,连额头上都是条条缕缕的肌肉,看着就骇人。

就从这张滥杀无辜的脸,都没人会认为他是个好人的。

所以豪鬼现在是欧洲第一暴徒,一个人的恐怖集团,赏金高达五千万却没有人敢撩虎须的大魔头——有本事去撩的,谁不知道他怎回事,才不会有那个闲心却为异族做狗,为难本族的高手。

但是他还是麻烦不断:这年头儿不相信新闻的聪明人越来越多了,对于各种消息中豪鬼徒手发能量波,又炸大楼又炸车的故事,聪明人自然是不信的。

于是就总有些路人,扛着枪抬着炮,又是放火又是下毒的,作得一手好死——豪鬼大爷那是多乐于助人的大善人,这些人自然都得愿以偿了。

好在豪鬼形象虽然出众,但是一向神出鬼没,动作又快,经常在某地一闪即逝,找到他相当不容易,所以每次袭击的窗口期都非常之短,没有办法埋伏下长线,所以豪鬼到现在还是逍遥法外。

欧洲各国跟联邦抗议好多次了,谁都知道豪鬼是为了保证自己在家的儿女平安,才出门折腾,以此实力来警告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可是杀了他兄弟,炸了他房子,害他有家难回的,是美国吸血鬼,不是欧洲吸血鬼啊。

这么多噱头在身上,每一样都挠中了霓虹人的爽点,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豪鬼师从轰铁,这是个默默无闻的霓虹武道家。

给人的感觉就是,霓虹随便出来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教出来的徒弟就世界无敌了,四舍五入大霓虹帝国这不就是无敌了么,所以豪鬼因为通缉令,在霓虹也是有很大声誉的。

不过一般人是不知道他专杀吸血鬼而已,还以为他是个杀富济贫的侠盗——反正受害者不是大资本家豪商,就是小资本家要员,都是为富不仁之辈。

埃德蒙也是听说过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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