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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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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完全没分,但是说好的永业田一分没有,阖家连露田总共才分到12亩,而且全是贫瘠的土地,根本无法种黍米。”

“无论如何,分了田应该……”刘牧之说到一半突然说不下去,突然意识到一个十分严重地问题。

以前没有田,但是也不用交税啊!

有了田,入了户籍,也就意味着被纳入征税范围,如果征收的税比所分得的田地的收入还多,岂不是越分田越穷。

隋朝的税收制度下有没有这种可能?答案是有。

按照隋均田制的标准,每一名21岁以上男性可以分得80亩露田,20亩永业田,已婚妇女分40亩露田,未婚女子和未满21岁男子不受田。

因此,隋朝在制定税收标准的时候是按照授予100亩田的标准制定。

隋朝税收的基本单位是一床,即以一对夫妇为单位,无论这对夫妇分到多少土地。

如果均田制正常实施,给每一个百姓分足量的土地也就罢了,可无论是刘牧之所知还是所见,隋朝的均田制都无法正常实施。

隋朝均田制在制定之初就存在问题,也有可能是杨坚本人也知道这个政策有缺陷,但是篡位之初为了安稳人心,也顾不上其他,故意这样制定政策。

饮鸩止渴短期内确有效果,隋朝前期得以快速稳定人心,土地政策确实是一方面原因。

等到国家稳定,再想改变这个政策就尾大不掉,连杨坚也无法解决弊端,召集所有臣子商议依旧无计可施,有些东西一旦定下就非常难改变。

隋朝均田制是以官府在关中地区掌控的土地为标准制定的,关中之前属于北周。周武帝宇文邕是一个掌控欲极强的君主,在位时期疯狂集权,增加天子的权柄,不断加强对关中的掌控,抑制门阀兼并土地,制定了极为严苛的防止兼并土地的政策,规定侵占土地达到一定额度直接处死,使得北周在关中地区掌控大量土地。

隋朝继承北周的基础,也继承了北周对关中土地的掌控,获得大量土地,可以给关中地区百姓兑现诺言,分够100亩土地。

然而,宇文邕只有一个,南陈和北齐门阀世家掌控的土地不是那么好获得,总不能指望宇文邕做恶人把南陈和北齐门阀的土地掠夺过来,给杨坚再当一次好人,分给百姓。

最最关键一点,即使隋朝把天下所有的土地都收归国家,也无法做到给每一个丁男分到一百亩土地,那个土地加起来总量即使放到现代依旧是天文数字,根本就无法完成。

刘牧之从漳南县田册上所见,也证明这一结果,漳南县多的情况是一家人总共才分得三四十亩田。

尤其是大业五年过后,一家人更是只分到二十亩田左右,其中八十亩的差额到哪去弥补?

官府可不会吃亏,不管分到多少田,到时候就一律按一百亩交税。

什么,没分够一百亩田?

“明日”再说分田的事,无论如何,先把税交了。

无论是大索貌阅或是欺骗、亦或是检举,都是为了让没有户籍的流民入籍,只要流民入籍,生死就不由自己掌控。

以后,官府可以通过户籍精准的向原本隐藏在乡野的流民加税,本来流民属于隐形人口,官府的赋税无法加到流民身上。

经过官府一通神奇的操作,用少部分土地成功把那些流民纳入征税范围,扩大税收。

刘牧之理清思绪,对刘七说道:“你的意思是,官府没给你家分够足够的土地,但是却要汝按照一百亩土地的份额缴税?”

“是的,不只是如此,入籍之后还有徭役,父亲和大郎都因为徭役而死。”

“我本来也要服徭役,有幸遇到大郎得以生存。”

刘牧之非常默契的没有问刘七家里其他人,刘七孤身一人在他家已经说明一切。

刘七长吁一口气,哀叹道:“唉,当初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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