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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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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的完结章字数太少, 已并入上一章)

【捡麦穗】

某一日,许明成带着淙淙去捡麦穗,美其名曰‘拾人间烟火’。

捡麦穗耶, 没玩过!

于是淙淙兴高采烈地出发了。

他捡啊捡, 边捡边摇头晃脑, “粒粒, 辛苦!”

然后将捡到的麦穗买回家,盯着厨娘磨成粉,和在路上采到的野菜一起做成了香喷喷的鸡蛋煎饼, 嗷呜一口, 吃得肚皮滚滚。

“爹, 明天还去!”

……

【私房钱】

又一日, 有人来请许明成写匾额。

这也是读书人常见的盈利项目了,名气小的读书人可以帮忙给人孩子取名, 代写家书, 写对联。而名气大的读书人则可以代写匾额, 留墨宝。再大一些的还可以写祭文、卖书法,卖字画。

进士出身的许明成, 在勉县无疑是属于名气最大的那一个。

不过他的书法、画技都算不上很好, 只是平平而已, 所以平日里并不会往外头卖,呃不对,是不会轻易写给别人, 只是偶尔写一写匾额、祭文等等。

眼下就有一个商户, 来请他写匾额, 润笔给了整整十两银子呢。

淙淙一得到这个消息, 就哒哒哒往前院跑。

十两银子, 好多好多!

不过可惜的是等他跑到前院书房的时候,那个商人已经走了,桌面上除了用过的纸笔之外空无一物,银子更是没有的。

钱呢?

钱哪里去了?

淙淙左看右看,还踮起脚尖在桌上找来找去,但一无所获。

“怎么跑得这般匆忙?”

许明成将洗笔的工作交给小厮,然后将气喘吁吁的淙淙抱了起来,“跑得这么急,可是有什么事?”

淙淙眼珠子一转,仰着脸甜甜道:“爹,我饿!”

此时的淙淙不过才三岁多,他刚到勉县未久,有时候爱粘着许明成,但更多的时候却对他爱搭不理。

所以许明成一看到他的笑脸,目光顿时柔和了下来。

“那我们……”

但不等他说完,淙淙就抢着开口了,“爹,我想去酒楼,去酒楼用膳!”

没错,聪明的淙淙就是这么地有主意!

钱拿不到不要紧,花掉也行。

我们的目标是让渣爹没有私房钱!

男人要什么私房钱?

不要的!

至于一大一小一连好几天都在外面用膳,回来的时候还连吃带拿,但让人奇怪的是许明成的钱袋里永远还能掏出钱来付账。

这真是一个未解之谜。

……

【祭祖】

许淙不太喜欢祭祖。

当然他并不是对祖宗们不敬,而是这时代的祭祖每次都要分祭肉,也就是‘福肉’,这些‘福肉’多半是村民们养的猪。为了保持形状,也为了保持重量,这些猪肉每次煮得半熟之后都会捞起来,那叫一个腥气熏天。

许淙小时候吃过一次,险些吐了出来。

于是在那之后,他就养成了一个习惯。

每次祭祖他都要把自己的那一份‘福肉’拿给许明成,让他吃。亦或者自己咬掉瘦肉的那部分,然后把剩下的递给许明成。

爹,考验你的时候到了!

许明成:……

在考中状元的那一年,许淙被分的‘福肉’又肥又大块,这让他彻底傻眼了。最后还是许明成借袖子遮掩,塞袖袋里去了。

许淙:学到了学到了。

许淙:这才是真正的‘袖里乾坤’吧!

许淙:我要学这个!

从此以后每次祭祖,他都要穿有袖袋的衣服。

……

【兄友弟恭】

泽哥儿渐渐长大,并且在读书、为人处世等地方上表现出了像许明成类似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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