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刀
一大早,小花就去餐厅吃饭。昨晚一夜没睡好,翻来覆去地折腾,不知道为了什么。
一进餐厅,里面只有一个人。小花定睛一看,居然是翠花!她来的比小花还早。
翠花也看到了小花,嫣然一笑。
餐厅是自助餐。小花打好饭在翠花餐桌对面坐下。
“晚上休息的好吗?”翠花问。
“很好。你们呢?”小花说。
“我很好。至于余律师好不好得你自己去问他啦。”翠花笑着说。
“余律师呢?怎么没见他?”
“不知道,我们又没在一起。”翠花说。
哦。小花有点失落。
直到吃完早餐,余以为也没有出现。
可能还在睡觉。翠花说。
上午十点钟,余以为给翠花打来电话,问她们的位置。翠花告诉他,她们还在酒店,余以为就说呆着别动,他十分钟赶到。
十分钟后,余以为赶到翠花的房间。小花也在。
一进门,余以为就嚷嚷“这一趟跑了几十公里,可把我累坏了。”
翠花一笑:“余律师你的意思是要加钱么?”
余以为回道:“小了,格局小了,不是什么事都要谈钱的。当然,你要发红包我也不反对。”
余以为手中提着一个黑色行李包,说着话就把包放到地上打开了。
翠花和小花凑上去看。
余以为慢慢拉开拉链,从里面拿出一个长长的扁扁的瓦楞纸盒。
慢慢打开,翠花一看:“这不是刀么?”
“对,这就是刀。”余以为对翠花的反映很满意。然后他把纸盒里的物件拿出来交给小花看。
小花接过,感觉比刀轻,仔细一看,这个物件看上去像把刀,就和自己的那把刀简直一模一样,但是,它不是金属的,好像是塑料的。
余以为又把“刀”拿回来,“这是硅胶做的。”说着,弯了一下刀刃,居然弯了。然后一松手,刀刃又恢复原状,原来是有弹性的。余以为又拿刀刃砍了自己的手,毫无损伤。
余以为问小花:“这是不是你在服务区用的那把刀?”
小花看着他,楞了一会儿,然后说道:“不是。”
余以为又问:“你再好好看看,是不是你用的那一把?”
“不是。”
“是,是!就是这一把!”翠花急了,在旁边抢话道。
“真不是我的刀。我的刀是开刃的,这个就是一个硅胶玩具!”小花说。
嘿!翠花说:“小花你咋还不明白呢,余律师在帮你呀。”
余以为正色道:“我只做律师份内的事,可不敢乱来。我现在在向徐女士求证,这是不是在服务区她用过的那把刀。”
“是,是,就是这把刀,我见过,我作证!”翠花说。
“但是,我需要徐女士本人确认哦。”余以为说。
“真不是我的刀。我也是第一次见这个玩意儿。”小花说。
呵呵。余以为气乐了:“虽然西部一些地方的人在日常生活中都随身带刀,但那只是一个地方性习惯,不代表政府就可以放任不管。如果带刀离开自己生活的区域,或者去了某些特定的场合,那警察肯定不会坐视不理的。徐女士你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动刀,属于使用暴力针对他人,虽然没有造成人身伤害,但不代表这种行为就不具有违法性了。至于是一般的治安案件,还是严重的刑事案件,那就要看公安机关的认定了。
“但是,如果使用的是玩具硅胶刀,性质就不一样了。硅胶刀不会对人体造成损害,顶多就是吓唬对方。而且对方有错在先,徐女士属于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不会作为违法行为处理的。
“怎么样,徐女士,你再好好想想,当时使用的是不是这把硅胶刀?”
小花看着余以为,斩钉截铁地说道:“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