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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净。
浴室里,歌声澄净。
每一句歌词都是优雅的祷文。
仿佛完成了隆重的仪式,他转过身,脚步缓,且凝重,往浴室门走去。
“这双脚这么重,终于不必着地;我突然欢喜,就这样长睡不起。
“我突然欢喜,就这样长睡不起……
歌声戛然而止。
劲臣回身,抄起须后水,朝大镜子砸去!
咣!!
刺耳的碎裂声。
那声响,如一梭子子弹穿透浴室。镜面应声而裂,稀里哗啦,散落一地。
劲臣低着头,光着脚,踩一地银光,走到浴室门前。
他握住门把手,往旁边侧身,拉开房门,裸足踩过一片玻璃渣,他的脚步却没停。
离开浴室后,门边的碎镜片染了血。
那血迹从门口延伸至客厅。
猩红的,浓郁的,像地上绽放的血色玫瑰。他像是没有知觉,光着脚,一步一步,慢慢走向衣帽间。
他推开衣帽间的门。
迎面挂着一套高定西装。
浴袍垂下,勾着他细腰、窄胯的线条,拖到地上,堆在脚边。
劲臣不着寸缕,缓步上前。
脚踩在雪白浴袍上,留下血印子。
他站在精挑细选的西装前,端肃,正式。
那是一身黑色正装。夜幕般的黑,祭奠般的黑,神秘而又庄重,是他奔赴战场的战袍。
衬衫是纯白。
白色,最易溅上鲜血的颜色。
荆轲最后选了白衣去刺杀秦王。
穿上笔挺衬衫,一颗一颗扣上纽扣。
穿衣动作很慢,他往领中塞入两片领撑,选了纯银质地,柔软,庄重,吉利。
然后穿正装礼服。
衣料贴身勾勒出身材比例,西装裤包裹长腿,劲瘦修长,曲线挺翘。
衬衫的雪白袖口,从西装袖中露出。
白钻袖扣熠熠生辉,夺人眼目。
劲臣一点一点打扮自己,每个细节都精致。他脸上波澜不惊,宁静中却听见内心在尖叫。他知道,他正在疯狂的边缘试探着。
锦衣华服一件一件加在身上,为这具干干净净的身体一点一点增添了重量,也为他即将死去的爱情进行一次加冕。
或是祭奠。
最后,他从藏品中选一枚自己设计的胸针,取自塔罗牌的倒吊人。
——倒吊人:牺牲,极限,奉献,浴火重生,全力以赴。
黑袜被血液浸透,却不见红与伤口。
他为新皮鞋打上油,天鹅绒质地细细擦拭,他希望它能带他去最美丽的地方。
正如他在备忘录里所写,他想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想看遍地球的每一处风景,想去挑战人生的每一个极限,想尝透生活的每一种滋味。
但是,他第一次真正地意识到,如果生命中缺少了他爱的那个人,这一切就都失去了意义。
所以,他接下来要面对的,是打从十年前就不敢去做的事。这是他的求生本能。
破釜沉舟的一场豪赌,他要去奔赴自己的世纪婚礼,或是一场盛大的葬礼。
赢得他,或就地埋葬!
男人焕然一新,西装革履,从衣帽间出来。
对着客厅的仪容镜,他慢慢打理头发。
黑衣衬着白肤,气色不好,像病房里的重病患者,每一个心事,都是遗书。
而后他选了容修代言的香水。
Double-Edged,男人的双面。
中国金菊,莲。
水墨调,焚香。
广藿香,麝香。
低调张扬,内敛霸道,感性的反叛魅力。
最后一次的反叛。
距离出发还有一段时间。静下来时,他缓和了情绪,闻着熟悉的香味,看着镜中那张就快衰老的脸,他开始伤春悲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