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第 130 章
建平元年的十二月是个神奇的月份。
史书上记载, 建平元年腊月冬,中书令——哦,也就是当朝宰辅——叶峥叶大人, 携一家子离开雁云回京,时任正三品中书侍郎,开始出入内阁, 辅佐建平帝治理朝政,并迅速接下来的时间里不断升迁, 三年二连跳,于二十五岁那年官拜中书令,成了百官之首,天下寒门读书人的典范。
后人感慨,二十五,真是花一样的年华啊,当然,花一样的不仅是他的年华,同正经史书只能记载功绩不同,各类野史家史里最浓墨重彩但凡有记必须要提上一笔的,还有对这位叶相样貌的夸赞, 说他瑰姿艳逸, 明丽俊逸,乃是百年不世出的绝世美男子一枚。
同样不得说一嘴的,还有这位叶相与其夫郎之间真挚的感情, 众所周知,叶相幼年贫微, 乃是入赘到云家当了赘婿的, 关于这点, 叶相本人从无隐瞒,甚至乐于在各种场合提起,丝毫没有不好意思,有一段时间他的口头禅就是,想当年我刚入赘给我家清清的时候……
在一般人看来,当年叶相入赘乃是不得已而为之,后来他都官拜中书令了,总该给自己再正经娶个夫人了,也算是一雪前耻,还有人断言,等着瞧吧,我们就不信他就真的没点男子血性,愿意做一辈子别人家的赘婿……要真这样,老夫把脑袋别下来给你当夜壶。
但是那些庸碌的老夜壶,制造了一大堆流言,瞪大眼睛等了许多年,他们中大部分都有两个叶大人那么大的年岁了,等到自己垂垂老朽,两腿一蹬,画像挂上灵堂,嘿,反观人家叶大人和云夫郎的感情,还是那么笃定,和夫郎手牵手来灵堂前吊唁惨败。
嗐,这也就是叶大人好风度不和他们计较,不然高低这拜仪得送上个夜壶才算应了景。
其实倒不是叶峥不想送,他想的,甚至兴致勃勃提前预购好了,临送出门前是叫一大家子给劝下来的,那时候然儿已经娶亲,安儿也成了亲了,好不容易回趟家,挺着个大肚子,还得拦着他年纪越大越幼稚的爹别做出提着夜壶去人家灵堂上耀武扬威的行为——虽说是这些人活该吧,不过人死如灯灭,算了就算了吧。
……
时间回到这一年。
建平帝忍了忍还是没忍住,给叶峥赐了一套青鸾巷子里的五进大宅,地理位置相当优越,就邻着他还是郡王时候的那套潜邸。
皇上赐宅,内务省自然是加紧安排,屋顶院墙翻新,桌椅板凳清空换新,花木改补种补种,该养护养护,还得定制一块匾额,悬在朱漆大门上,好叫人知道这是谁家宅子的。
内务省自然是按照惯例拟了个叶府的字样,送去给叶侍郎看,得问明喜欢那个名家字体啊,或是其他要求也都得办妥了。
叶峥接过看了,好看的眉毛立刻蹙了起来,下头送东西的吓得噤若寒蝉不敢说话,以为自己哪里不周到,惹叶侍郎生气了。
好在也没生气,叶峥是顿了一顿,提出了几点整改建议,比如那花园里预留出一块空地来方便云爹种东西,那湖里用不着名贵鱼虾,热热闹闹养上一群锦鲤就成,还有最要紧的是匾额写错了,不是叶府,是云府才对。
前头几个要求都好办,侍从小心翼翼记下,等说到最后一个云府的时候,没控制住就抬头看了一眼。
叶峥以为侍从有点呆,是没听明白,又重复一遍后问:“可记下了?”
侍从赶紧低头:“小的都记下了。”
叶峥点点头,有吩咐一句:“记下就成。对了,可以的话,那锦鲤别太小,有两个巴掌大最好,没有就算了。”
雁云那个宅子湖里的锦鲤大约就是两个巴掌大,当时搬家安儿然儿还想把锦鲤带上呢,带是没带上,不过可以重新养上一群。
侍从捣蒜般应是:“都好办的,大人放心,可还有别的要求。”
想了想:“暂时就这样,后头我回去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