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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还得手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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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不倦和他嫂子阮氏,自也是有过一段美好的时光的。

想当年,他们也曾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郎才女貌,燕侣莺俦。

狄不倦以为,阮氏早晚都会是自己的人,所以他很笃定;他想趁着年轻时多在外闯一闯,而婚姻大事则可以先放一放。

那时的他自然不懂,女孩子家的心思,和他是不一样的。

狄不倦还以为,有些话其实不用说出来,彼此心里明白就够了……诚然,有的女人是可以接受这点的,但阮氏显然不是这样的女人。

阮氏的出身也不低,是个典型的大小姐,且不算是“知书达礼”那一型的,而是比较“作”的那类。

狄不倦对阮氏的态度,和她平时受到的那种众星捧月的待遇正相反:那种常常被人丢在一边的感觉,会让她觉得,在这个男人的面前,自己很卑贱。

所以,她一时置气,便让父母将自己许配给了比狄不倦大整整十多岁的狄不悔。

就如她对胡闻知说的:也许她这样做不算是“赢”,但她却一定能让狄不倦“输”。

大婚当日,狄不倦从外头风风火火地赶回了漕帮,却不是为了来喝兄嫂的喜酒,而是为了带阮氏走。

那天狄不倦溜进阮氏闺房的时候,后者的心里那是一千个愿意、一万个开心,她恨不得立刻和狄不倦去到天涯海角,从此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嗨,这词儿你们也熟,反正就这么个意思吧。

可是,到最后的最后,还是有个事儿绕不过去——阮氏需要狄不倦跟她说“那句话”。

这,可能就是男人和女人最大的不同……

站在狄不倦的角度上,他觉得:我都已经冒天下之大不韪来抢自己亲哥的新娘了,这种“行动”已然胜过世上所有的“语言”了吧?

可站在阮氏的角度呢?她就觉得:既然你都做了那么多,再说一句话就很难吗?不管你做了什么,只要那句话你不说出来,就是跟我过不去。

所以那天,阮氏一看狄不倦终究不肯放下他“大男人”的架子,渐渐的生气了,她不但拒绝了狄不倦,还出言羞辱了他一番。

狄不倦恼羞成怒之下,强要了阮氏的身子,阮氏也是半推半就,本想着事后对方也许能松口,谁知完事儿后狄不倦就扬长而去,仿佛在宣告“就算我今天带不走你,你也永远是属于我的东西”。

就此,两人因爱成恨。

阮氏最终还是嫁给了狄不悔,而狄不倦离开漕帮远走他乡,干起了杀人中介的买卖。

其实回头再看这整件事儿吧,他俩自己作,也就作了,但关键是,他们还对不起别人。

那个人……自然就是狄不悔。

狄不悔和他弟弟很不一样,他是个很忠厚的人,甚至可以说迟钝。

狄氏兄弟的父母早亡,狄不悔又比弟弟大了十一岁之多,常言道长兄如父,他是真的把弟弟当半个儿子这么拉扯大的。

狄不悔到了二十九岁也未婚娶,除了他自身的性格原因外,另一个原因就是为了狄不倦——二十出头的时候,他怕娶回来的老婆会对自己年幼的弟弟不好。

后来,阮氏让父母找媒婆去狄家说亲,狄不悔会答应下来,也是因为他觉得狄不倦和阮氏从小玩到大,关系好像还不错,以后成了一家人不会有矛盾。

是的,他就是这么迟钝……他都不知道这两人之间早已有了男女之情。

在狄不倦和阮氏做下了那种事后,阮氏且不说,狄不倦肯定是无颜再见哥哥的了。

但出走三年后,他还是回来了,因为他想看看那个孩子,即他的“侄子”狄瑰。

其实,狄瑰究竟是他们兄弟俩哪一个的儿子,就连阮氏也不清楚,不过那并不重要。

就算狄瑰是狄不悔的儿子,狄不倦也一样会当作自己的儿子那样看待,甚至比自己亲生的更加疼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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