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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混蛋。
早知道她应该从头武装到脚,把自己裹成木乃伊再下来了!
余慕青如遭雷劈般僵了一瞬,手下一用力,矿泉水瓶被捏得窸窣响,水瞬间溢出,湿了满手。
陈遇秋好笑地睨着她,“你倒也不用这么激动。”
“……”激动个鬼啊!
余慕青含胸弓背,水也不想喝了,一手压着裙摆,一手挡着胸,不管姿势别不别扭,只想离他远远的。
“保温壶里有热水。”陈遇秋说,语气稍微正经了点儿,“红糖姜茶在第二个柜子里。”
余慕青脚步一顿,回头,狐疑地瞅着他,“你怎么知道?”
“今天……”陈遇秋一开口,余慕青想起他刚还偷瞄过自己的小内内,忍不住再次腹诽他是个流氓,顺便打断他,“算了,我不感兴趣。”
陈遇秋微微颔首,一副不想跟她多说的模样,今天第三次抢了她要喝的东西。
余慕青看他优哉游哉地喝着水,忽地记起游艇上他那一句“你今天不能喝酒吧”,眸子一眯,人往厨房的门框一靠,逆着光,双手环在胸前,沉声质问他:
“说吧,你怎么知道的?”
“你不是不感兴趣么?”
“现在好奇了。”
陈遇秋听笑了,两三根手指懒懒地捏着矿泉水瓶,不疾不徐地说:
“玩大话骰的时候,你中途离开了两次,第一次离开的时间比较久,大概是去补口红和上厕所,第二次应该是去换卫生巾。”
“你怎么知道第二次是……”
“因为前后间隔的时间很短,”陈遇秋截断她的话,“而且你回来的时候,借着往包里放口红的动作,顺便拉开了夹层的拉链。一般会放在夹层里的,都是比较贵重的小物件或者私密物品,再加上你当时那副懊恼又偷偷摸摸的样子……所以我猜,你是突然来大姨妈,折回来拿卫生巾,然后又去洗手间了。”
余慕青撇了撇嘴角,“同样的招数,使个一次两次,会让人感到新奇有趣。但是次数一多,就烂俗了。这就跟变魔术一样。”
以前,陈遇秋就没少用这种路数钓她。
表现得像个神秘莫测、全知全能的神一样,让她大吃一惊,吊足了胃口。
“可这招用在你身上,还真是屡试不爽。”陈遇秋笑,“你总会问我,你怎么知道?”
余慕青不甘心地予以反击:“那你是不是该老老实实地承认,你今晚一直关注着我。”
“如果我承认呢?”陈遇秋把球踢回给她,“你要怎么办?”
她能怎么办?
总不能自作多情地逼他说,他喜欢她吧?
一个油腔滑调的花花公子,脱口而出的情话再怎么缠绵,也只配听听而已,过耳就得忘,不能走心的。
余慕青憋着一口气,闷闷道:“不怎么办。”
“你不是来喝水的吗?现在不渴了?”陈遇秋说。
余慕青莫名想跟他对着干,“渴啊,这不是在等着你帮我倒水么?你抢了我的水,三次。”
她说着,还伸出大拇指、食指和中指,比了一个“3”。
这个手势是跟他学的,听说是篮球比赛中,裁判员常用的手势。
食指、中指加无名指的组合太别扭。
中指、无名指加尾指又容易跟“ok”和“0”混淆。
所以他习惯用这个手势比“3”。
“那怎么办呢?”水喝到一半,陈遇秋没再喝了,瓶子搁在一边,“我只愿意帮我老婆弄红糖姜茶呢。”
余慕青扯唇冷笑,“难道你女朋友就没这待遇么?”
也不知道他那些前女友和前前女友到底图他什么。
图他是个高富帅?幽默风趣会撩人?高深莫测,精明敏锐,能洞悉人的心理和想法?
换作是她……
行吧,她的确也心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