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郑丽丽知道,她现在身处的世界其实是一本小说,是曾经火爆一时的言情年代文题材。
女主叶明月,男主苏向北,一个美一个俊,堪称天作之合。在七十年代的风口上,带着亲戚发家致富,中间对付对付极品调剂心情,小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这是郑丽丽安排的故事大纲。
遗憾的是,这本小说连载期间她正值毕业找工作之际,所以写不到一半就断更了。
对于书中的男主苏向北,郑丽丽抱有一种很特殊的感情。
和大多数作者将笔下的人物当成女儿儿子不同,郑丽丽在构思这本书的时候,恰好和渣男分手。
生气、失落之下,郑丽丽将无法寄放的感情倾注在笔下的人物上。
也就是男主苏向北。
他完完全全是按照自己理想中的人设来塑造的。
——长得帅、性格好、体贴女主、能力卓越,靠自己在部队中打拼出一席之地,关键还对感情专一,洁身自好。
而女主叶明月,在郑丽丽某种不可说的感情作祟下,被塑造成了她理想中自己的化身。
——长得美、性格落落大方、独立自强、充满了智慧,从小到大身边围绕着数不清的优质男性,但叶明月谁也不爱,她一心一意只和男主苏向北好。
想到这里,郑丽丽轻咬住嘴唇。
明明是穿进自己写的书,为什么不让她穿进女主的身体里,偏偏附在原主这样一个在小说中根本没出现过的路人甲?
就算不是女主,好歹让她穿个有名有姓的角色啊?
比如那个,她为了体现苏向北感情专一洁身自好特意安排的部队首长的孙女,相貌家世优越,还有一份人人羡慕的文工团舞蹈演员的工作。
不像原主,长相普普通通甚至可能有点儿丑,更要命的是,竟然和她原本的样貌有几分相似。
此外,原主的家庭也十分差劲,只是乡下大队一户饭都吃不饱、吃个鸡蛋也要被骂一顿的人家。
这让郑丽丽很是不甘心,觉得自己穿书穿了个寂寞。
别人穿书就是白富美,嫁给又帅又专一的男人,走上人生巅峰。
她呢?
不仅没有改头换面,甚至比她上辈的起点还低。比起累死累活几十年后还不一定走上人生巅峰,不如直接把苏向北抢过来。
反正当初这个角色也是为自己写的,现在她这个正主来了,叶明月怎么也该识趣地给她让路。
郑丽丽给自己想好了借口。
她不是想插足男女主的感情,也不是想破坏两个人的家庭,她只想拿回原本就属于自己的东西。
至于苏向北和叶明月的孩子她也一定会好好对待的。
毕竟那个孩子以后也是个不小的人物,说不定她以后的孩子还需要那个孩子提携。
做好思想工作,郑丽丽的底气又多了一层。她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这不是不道德的事情,而是在拨乱反正。
她抬手,轻轻拍了拍木门。
“砰砰——”两声后,郑丽丽放轻呼吸,侧耳倾听门内的声音。
一门之隔。
“哈哈——”一串银铃般的笑声从窗户里挤出来,撞在房檐上,惊动了还没挪窝的燕子。
乌溜溜的小脑袋从窝里面伸出来瞅了瞅又缩回去,紧接着呼扇着翅膀,扑簌扑簌朝南边飞去。
“高高!”小梨子高兴地拍手,“举高高!”
苏向北便又将人猛地举高了些。
随着他掐着小梨子一上一下举高高一左一右坐飞机的动作,呆愣愣坐在炕上的苏锦诚,心脏就跟坐过山车一样。
苏向北动一下,苏锦诚脸色白一层。
手里捏着的奶糖被发热的手心融化,苏锦诚都恍然未觉。
他视线随着半空中的小梨子移动,几次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话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