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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 一份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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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肆逐渐成了长安城里最大的一家书行。所有在长一楼上演过的剧集,都会转化成文字版在这里出售。有很多人都喜欢看。毕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抢到在长一楼看话剧的票。

除此之外,新华书肆每个月都会出一本的《故事会》也很快风靡了全长安,成为众多游手好闲的公子少爷们必不可少的娱乐读物——当然,也不只是公子少爷们,闺中的小姐也喜欢读,只是不得不偷偷地读而已。

也怪李信的恶趣味。明明送到他手上的原版故事都还挺常规的,他就非得改出“邻居家的母猪为何半夜惨叫”之类的耸人听闻的标题,叫人一看就忍不住好奇,但是又不好意思好奇.....

不过话说回来,《故事会》能卖得那么好,也有相当一部分不得不归功于李信改出来的这些标题。

不管是后世还是大

唐,人性都是共通的。在后世能引人入胜的故事,只要去掉大唐人难以理解的部分设定,也完全能引起大唐人的共鸣。同理,能吸引后世人注意的让人又爱又恨的标题党,同样也能在大唐混得风生水起,如鱼得水。

没错,李信就是个该死的标题党。

不过,今天坐在书店二楼会客室里的他,并不打算给自己手中这一本原稿起任何耸人听闻的标题。

新华书肆的经营范围很广,除了售卖长一楼话剧的相关小说、李信的经济学入门教材、《故事会》以及传统的四书五经等等之外,还兼营代人出版——也就是说,写书的人主动找上门来合作,自掏腰包让新华书肆将他的书刊印并发售。

通常来说,会干这种事的都是比较自恋的大儒。他们非常欣赏自己的学说和研究,觉得世人就应该接受这些东西的熏陶

。于是,他们便抱着“舍己为人”的高尚思想,主动掏钱来让新华书肆帮他们出版。

李信当然不会拒绝生意。哪怕是一坨垃圾,只要出钱,他也愿意帮忙出版——至于到底有没有人买,买回去看不看,那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但是,今天坐在李信面前的人并不是什么大儒。准确地说,他在文坛根本没有任何名声。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乡村私塾的教师。而李信手里拿着的,正是他的稿子。

“原来,新华书肆竟然是王爷您的产业......真是......”王峰搜肠刮肚,也没找出什么合适的词汇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李信笑了笑,没有回答,默默地翻看着眼前的书稿,缓缓道:“你的效率倒是出乎我意料。我本来以为你还要过好一阵子才能把这东西搞出来呢。”

王峰笑道:“王爷给的

拼音模板已经很完备了。学生只是依样画葫芦,做了一点修修补补的工作,当然会比较快。”

那一次跟王峰聊过,李信回去之后就将后世通用的拼音写了一套,差人送去给王峰。然后,他便心安理得地当了甩手掌柜,甚至没再想起过这回事。如果不是今天偶然间来店里逛逛,正好碰见了王峰,他恐怕都不知道王峰已经完成了这么卓越的工作。

“不用自谦。若非你勤勉,这东西没那么容易。”对于愿意勤恳工作的人,李信并不吝惜自己的夸奖。毕竟只有大家都认真勤劳地工作起来了,他才能心安理得地偷懒,不是么?

资本家丑恶的内心不过如此了........

王峰却连连摆手道:“这没有什么的。学生也是对此有兴趣,所以才愿意花时间。”

李信最后合上了书稿,点点头,道:“做

的不错。基本上没什么错漏,而且体系也很完整。”他把手按在书稿上,抬头看着王峰道:“不过......这毕竟是你自己写的书,而且也打算自己出钱出版,干嘛把我的名字写在你前面啊?”

“怎么能这么说呢?”王峰连忙道,“这些注音符号的理念是出自王爷之传授。就连基本的框架也是靠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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