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秦晟
在一片辽阔无垠的草原上,风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与一群黑獒牛向四面八方横冲直撞。或许是那一道道风夹杂着凉意刮得牛群太疼,不一会儿草原大合唱此起彼伏,在苍穹之间来回荡漾。
如此嘹亮的“歌声”却打扰不了一位兴致勃勃的少年,他手里握着黑獒牛腿,慢悠悠地一口接着一口,品味着浓浓肉香里包裹着的汁水,不由得让他大赞一声:
“好肉!”
声音刚飘进风中,那些正在奔腾着的黑獒牛,蹄子更快了。
少年名为秦晟,穿着破烂,身长七尺,一头乌黑长发披肩,朗目疏眉,弯嘴月唇,让人不由得感觉与他相处应是和风煦煦。他自十二岁便开始待在现所处的草原——冥原,至今已是四年有余。
要问一位小小少年郎为何待在危险的冥原,那得问他家祖父秦岭。当年因为秦老爷子喝完酒总一脸豪气并不厌其烦地回忆过去,末了还要总结一句说:“万卷书要读,但好男儿更当志在四方。”
十二岁的秦晟铭记于心,放下手中的“之乎者也”,便隔三差五约着小伙伴翻书院的墙去斗蛐蛐,美曰其名:奉爷之命。斗蛐蛐的快乐日子没过多久,就被教书先生一状又一状告进了小黑屋,搞得秦晟很是气愤,他明明往先生床上放了一本《银瓶梅》作为贿赂,却依然逃不过命运的制裁。
随着作案次数日积月累,老爷子和秦晟结了一次“总账”。数落之后,老爷子又开始说起冥河谷还是冥山时,自己如何英姿勃发,而秦晟却玩物丧志,感慨后继无人......扛着老爷子的言语山,熊孩子一边痛哭流涕一边信誓旦旦说要痛改前非,他声情并茂说得老爷子就快要相信他,不料蛐蛐少年袖子里的猛将突然叫了几声......于是大荒失去了一位热爱蛐蛐的少年,于是鼻青脸肿的少年被丢进了茫茫冥原。
“一边无际大荒地,万灵争锋分三域。月域之外有死区,举步维艰无生机。”这一字一句是秦晟自襁褓就开始听起的,算是烂进耳朵的话。而冥原之所以说危险,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它是除冥河谷外离死区最近的地方,估摸着距离有六千五百里。
可这六千五百里,居然挡不住这死区之中,危险之一的赑风吹来,即使距离减弱了大半赑风的势头,但在这样的死亡之风面前,凡人的身体依然如纸一般脆弱,拂过即为尘埃。
熊孩子虽调皮捣蛋,但非常人。在冥原这四年,秦晟凭着六岁起就修炼的家传玄功,以及在一腔孤勇之下的居安思危,再加上秦家世代冥山守山人的优势,让他除却第一年啃树皮丶吃草丶被荒兽追等小灾情况下,剩下三年生活风顺且单调,倒是舌头过得有滋有味。
每日除了修炼玄功就是吃,除了吃就是悬着一颗心去睡觉,如此翻来覆去的生活把他身上的毛躁全“拔”完了......冥原之旅妥妥一场熊孩子变形记。
四年来,秦晟慢慢体会到老爷子的良苦用心。起初他不过惦记老爷子的承诺,那个可以进入凡仙宗的机会,所以没有溜之大吉。随着冥原的风雨洗涤,那个昔日调皮捣蛋的熊孩子了无踪影,留下的是一个可顶天立地的少年。
而此时此刻这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吃完黑獒牛腿,还不忘吸手指。他准备休息半个时辰就继续赶路,自一个月前他离开冥原踏上回乡之路,靠着荒兽们的努力,一天可以行两百里左右。
现如今秦晟距离自己的故乡玄阴城还有不到三十里,可惜的是坐骑已经在肚子里了,他原本还想找头威风凛凛的坐骑回乡。可一月以来的荒兽们都遭不住他迫害,以至于皆是力竭而亡入他腹中。
荣归故里的梦破碎,秦晟不由自主叹息道:”又累死一头,再捉费时费力,看来不得不走回去了。”
在小小遗憾中休息半个时辰后,秦晟开始朝东继续前行。三十里对他来说再轻松不过,兴许是回乡之心太过迫切,在兴高采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