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芬尼的下场
如天上掉下一个龙蛋砸死自己的概率高。
不过,既然感觉上那么差,那做点准备是必须的,万一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自己可以及时的逃走。芬尼在西坡岭工作还是卓有成效的,代表着他个人具有着一定的能力,而芬尼就在自己的屋子的橱柜里打了一通,把靠近橱柜的墙打的极薄,让自己可以打开橱门,然后再外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敲破自己房子的墙壁,然后迅速逃离,这一个逃生口仅仅花了芬尼两天的时间,在监视的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完成了。
万万没想到,逃生口才做好两天,芬尼就发现了非常不正常的地方,从昨天开始两名侍从就一直监视着自己,原本自己在屋子里他们一般不进来,现在连待在屋子里他们也会坐在大厅中,时不时还会跟自己搭话,神态上似乎也比较紧张,二话不说,芬尼借口解决人生大事,轻手轻脚的钻进橱柜,用力一压,橱柜后的墙壁就一点点剥落下来,芬尼当即钻出房子。
脱离的监控的芬尼顿时感到一阵神清气爽,深吸了一口气,立即朝着人少的地方跑,格斯城是一座大城,城市里的常住人口超过八万人,芬尼一路躲藏多次偷挂着的衣服变装居然成功的逃出了格斯城,芬尼自己也没想到事情会这么顺利,看来二王子的手下真的有一点酒囊饭袋的味道,眼看天快要黑了,芬尼掏出来胸口藏着的一个麦饼,直接就啃了起来,补充好了体力才能想一想下面自己应该去哪里,国内似乎已经不太安全,或许可以去范德法特公国,那里肯定有人想了解那卷毛小子的信息,凭着自己的才干和对于路德训练的了解,想必能在范德法特公国谋取一个还可以的职位,到时候带着范德法特公国的军队打回来,到时候一定要绑着路德的卷发把他吊起来,看看他的卷发和他的头皮之间是否牢固,届时还要把他的那个有胎记的女人抢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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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着他的面试试看美不美味,想到那时候路德的样子,芬尼简直全身都高潮了。
“额啊!!!”
大半夜,凄惨的叫声一直传到了数里之外,高潮的芬尼被一个捕兽夹夹住了右腿,伤口撕裂了他的肌肉,捕兽夹的齿口扎进了他的骨头中,此时芬尼疼的满头大汗,双手用力试图掰开咬口,刚刚推开一点点,远不足以把受伤的腿拉出来,双手肌肉因为坚持不住,又放开了咬口。
“啊啊啊!”
咬口又弹了回去,重新钉在芬尼受伤的骨头上,这一次还溅起了一股鲜血,芬尼的腿流血的更加厉害了,此时芬尼的脸上已经布满了汗珠,整张脸呈现不健康的红色,嘴唇已经有点发白,因为刚才一阵用力过猛,眼睛里还有一丝丝的血线。
“唔呜唔呜唔呜”一种嗅觉灵敏的肉食动物似乎闻到了血腥味,正在进行好友召唤,准备一起来一次野外自助餐。当芬尼看到周围的草丛中一只只绿色小灯的时候,芬尼身上的恐惧已经蹦跶到了极致,一时间绝望、悔恨、痛苦、害怕、不甘种种的情绪缠绕着自己,最关键的是此时的自己竟然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绿色逼近自己。狼的嘴巴越来越近,芬尼甚至已经能闻到头狼嘴巴里的腥臭。
“不!!我不甘心!!我还要杀死路德那个混蛋!”
头狼显然不会回应芬尼的呼喊,一刹那时间咬住了芬尼的脖子,在芬尼还没下一句叫唤时候脑袋一拧,咬断了芬尼的脖子,咬死猎物以后,头狼悠闲的围着芬尼的尸体转了一圈,挑选了最肥美的部位,开始撕咬起来,周围的狼群默默的看着头狼享受美食,场面是如此宁静又血腥。
“什么?你说被芬尼跑了?你们这群废物,我养你们有什么用?”二王子很少再手下面前生气,但这一次他实在觉得自己的手下实在是废物了一点,居然连一个没有武力的囚徒都看管不好,还让他给跑了,原本自己手里好好的筹码,眼看已经要丢向天平的左边了,结果忽然筹码自己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