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九章:我喜欢一个人喝
李林耸了耸肩,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不过,他也不想多说,既然她愿意坐这里,那就让她坐着好了,虽然她有那么一点点姿色,也不能说不入他的法眼,作为一个现代的陈世美,可以说他在选择女人这方面很多时候都不是因为长相,别说这是个陌生的女人,即便是息红颜坐在这里,他也一样懒得说半句话。
“云云姐。酒。”
前台小哥拎着一瓶红酒走了过来放在桌子上,转身时和杨云云对视一眼,两人几乎同时忍不住笑了笑。
“这瓶酒算我请你的。”杨云云十分熟练的将酒瓶打开,如同血色的红酒哗啦啦的倒进了高脚杯。她倒酒的姿势很优雅。
除了倒酒的姿势,她坐在那儿的姿势也很优美,右脚穿着的高跟鞋鞋跟点在地上支撑,左腿搭在右腿上,精致整齐的脚趾也是露了出来。
对此,李林完全不在意,别说这样一双脚,就算是比这个更好看的脚他也看过,因为他现在完全没心思看这个东西,即便有,他也不想看!
“不好意思。我不喜欢别人请的东西。服务员。给我一瓶伏特加。”李林对着前台小哥再次喊了一声。
伏特加他没喝过,但他听说过,这是蔡文雅告诉他的,当伤心的时候,不要去选择喝什么红酒,如果喝红酒,只能说你不够伤心,不够难过,红酒代表着绅士,代表着儒雅,它不适合买醉,她又说,干烈的白酒,譬如飞天茅台一类的白酒也一样儿不行,这种买醉方式过于奢侈,而且,它本身度数就不高,想要喝多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儿。
蔡文雅说,在难过的时候,那就喝伏特加,要是觉着实在不过瘾,那就往伏特加里放下一些辣椒水,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胃部像是着了火一样灼烧感会让伤心减少一些……
以前他觉着蔡文雅就是个白痴的女人,她这种买醉方式简直傻到了极限,这不是买醉,而是在作践自己,不然她也不会年纪轻轻就落下了一身的毛病,特别是她那个胃早已是千疮百孔。
为了买醉而去买醉,这是多么愚蠢,而现在他却能看的很清楚,买醉不是被动的,它是人的主动思维,为什么买醉?与其说是作践自己,倒不如说,一醉解千愁,只有让更火辣的烈酒来掩盖受到创伤的心灵。
“小哥哥。看来你一定是遇到了特别伤心的事情。伏特加可不是什么人都喜欢喝的!”杨云云微笑着道。
“你刚刚说过,不是来劝我的,如果你愿意坐在这里最好安静一些,我现在不想听到有人在我身边儿说话,哪怕只是一句!”李林看了杨云云一眼,随后便是拿过一个杯子,然后将酒瓶打开向里边倒去,直到杯子倒满,他才停下来。
“有趣……”
被李林冰冷的扫上一眼,杨云云不但没生气,反而俏脸上还挂上了一些笑容,不过,这个家伙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她自然也不好在死皮赖脸的坐在这儿不走。
她来到吧台前坐下,十分优雅的端着高脚杯自斟自饮起来,一双眼睛始终没从李林的身上离开。
“云云姐。你认识他?”前台小哥挠了挠头问道。
“你觉着呢?”杨云云微笑着问道。
“听你们刚刚说的话,应该不认识才是,可是云云姐,你好像对他很感兴趣。”前台小哥嘴角翘了翘压低声音道:“云云姐,你不会是一见钟情,今晚上想睡他吧……”
“乱弹琴。我什么时候见到一个男人就和人家睡了。”杨云云摇了摇头道:“也许是因为他现在是酒吧里唯一的一位客人,又或者说,他是个伤心人吧,还有刚刚我接到了一个电话,你猜猜是谁打来的?”
“谁?”前台小哥十分好奇的问道。
杨云云对着前台小哥勾了勾手,等前台小哥的耳朵贴在她的耳边时,她便是小声的嘀咕了几句。
听杨云云说完,前台小哥的眼睛顿时瞪大,一脸不可思议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