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军屯司改制
朝廷的官府体系快速恢复,原本只是临时接管各地的军屯司衙门,压力瞬间减轻了无数倍。
本来这个临时机构,就是朱由榔专门设立来,在朝廷的管理触角尚未覆盖之前,暂时代管治安、驻防、简单司法之类的机构。
由军人们组成的军屯司衙门,也压根就无法治理一地。
当然,现在朝廷各地官府衙门恢复,朱由榔也没有打算就此取消军屯司。
反而将这个临时的机构,直接正式纳入朝堂。
与各地衙门进行职能交接后,军屯司成为了隶属朝廷兵部的衙门,职责上,也只剩下戍守地方这一条。
对此朱由榔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各地县一级衙门,军屯司掌兵三百到六百;州府一级衙门,军屯司掌兵三千到五千。
省一级军屯司,则可拥兵一至三万。
而对军屯司的指挥,则分为两个部分。
上一级军屯司,有调动下一级军屯司兵力的权力;
各级的地方主官,在辖区内捉拿大盗、剿灭匪寇等,在衙门捕快差人无能为力的情况下,亦然可安排军屯司协助。
换而言之,各地军屯司,既要听命于上级军屯司主官的军令,也要服从辖区内官府主官的命令。
在职能上,军屯司其实与大明各地的府兵、县兵类似。
唯一不同的是,这个衙门实行的是双重指挥与领导,而且兵员数量与管理上,进行了系统规范。
在这之前,各地府兵、县兵的多少,怎么管理,完全就是当地官府的事儿,可以说多寡不一、素质差距太大,混乱到了极点。
有了军屯司后,各地官府便不需要自行招募府兵、县兵。
更不需要地方州府或是县治,为戍卫武装力量提供粮饷。
因为军屯司为兵部下属,一个相对独立的衙门。
其中士兵,粮饷都归于兵部划拨。
同样的,各地军屯司,实行朱由榔麾下军队中确定的“团营连”制度。
县级军屯司衙门主官为营长,州府级为团长,行省级别则为军长。
就拿潮州来说,此地共有八个县,便有县治衙门军屯司八个营,再加上州府衙门军屯司一个团的兵力。
当潮州境内发生大的战争时,当地便可迅速组织起各县及州府衙门上万人的军队来,参与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