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我们的家
听到洛晓雨的话,朱建军尴尬的笑了笑。
因为见到洛晓雨的兴奋和挖墙脚心里的催动,让朱建军一瞬间竟然忘记了自己要搬家的事情。
自己身边这么多的东西,别说是帮洛晓雨了自己都得有人帮忙。
“我……”
朱建军一时之间有些着急,在他的眼中看来这的确是一件丢脸的事情。
“好啦,我知道你是好意,等你忙忘的就来我家聚聚吧。秦烈已经让他朋友来接我了。”
洛晓雨微微的笑了笑,随后一台出租车停在了洛晓雨的身边。
李光从副驾驶走了下来,看到洛晓雨一脸的笑容。
“嫂子,你终于来了,我们这几个人最近都要吃吐了。”
李光并不认识朱建军,所以并没有说话,甚至连看都没有看朱建军一眼。
“真的是辛苦你了。”
洛晓雨笑了笑,对于秦烈的朋友洛晓雨还是比较客气的,更何况眼前的人用秦烈的话来说还是他日后服装公司的总经理,是彻头彻尾的自己人。
“那么再见了。”
在李广帮洛晓雨将行李都拿上车之后,临走之前洛晓雨和朱建军说了再见。看着洛晓雨的车逐渐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朱建军也终于反应过来。
“她刚刚说她家?难道秦烈也在魔都之中买房子了?不过这怎么可能!”
在那个年代虽然租房住的人不少,但只有是自己房子的时候,人们才会说出来家里坐一坐的话,不然就是用来我租的房子之类的话。
“嫂子,刚刚那个人是你的朋友么?”
李广也听到了分开的时候,洛晓雨和朱建军的那句话,下意识的问到。
“是啊,是我和秦烈的同学。”
洛晓雨笑着解释道。
“他和我说他在这里见到过秦烈,估计也没少帮秦烈,以后有机会要好好的请他吃一顿。”
“帮秦哥?可我怎么没有见过他。”
李广疑惑的自言自语着。
不过这样的小插曲李广自然不会放在心上,可王露露却是一脸的凝重,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虽然秦烈的房子是在城旁边的郊区,但那个时候汽车的速度还是比较快的,而且那个时期的魔都远没有几十年之后那么大,所以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便来到了住处。
因为连续坐车,有些疲倦的秦紫萱直接躺在王露露的怀里睡着了,洛晓雨想要把孩子接过去,让王露露休息一下,却被对方拒绝了。
“没事的晓雨姐,让她好好休息一会吧,也没多远了。”
“是啊,前面就到了。”
听到汽车刹车的声音,秦烈放下手中的工作急忙跑了出来。
因为这里住的人很少有开的起车的,所以汽车的声音显得非常清楚。也正因为如此,拥有宝马小汽车的秦烈,在这里似乎成为一个特殊的存在。
毕竟那个时期魔都放假虽然贵,但汽车更贵!甚至亲历的这台宝马汽车都可以在魔都市里换一套比朱建军的房子面积还大的房子,可偏偏秦烈还住在这里。
一时之间关于秦烈的传言也逐渐变得多了起来。
有人说秦烈是打工人的典范,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赚了进口小汽车;
有人说秦烈房子已经卖完了,而且是在市里买的,之所以没有离开这里是为了忆苦思甜;
有人说秦烈是某个有钱人家的孩子,来这里是为了体验生活的;
当然也有人认为秦烈是有钱人价的孩子,来这里是为了躲避家族逼婚的;
………
……
一时之间,关于秦烈的流言蜚语莫名奇妙的多了起来,不过好在都算是一些“正面典型”所以秦烈也懒得去澄清什么,毕竟就算自己澄清了秦烈也不会相信。
不过关于散步最广、可信度最高的传言是说秦烈是来自于某个大的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