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启程
“我觉得咱们可以启程了。”
即墨端着木碗,蹲在柴门旁边,拿着一张荷叶,扇着风,粥的热气缥缈依稀,从门柴的缝隙间飘了进去。
“启程?”
赤鸢把瓦甑搬到桌上,铜勺撞在甑边,慢慢滑了下去,挂在檐上,荡开了一圈汤纹,雪白的鱼肉起起伏伏。
“启程是……去哪?”
“当然是离开啊,我们已经在良渚呆了十年了,烦人的臭小鬼都已经能扛锄头了。”
赤鸢的手指在杨柳枝上顿了顿,撕开的纤维张在那里,招展着。
她也想了起来,十年的期限。
普通人的寿命是有限的,外貌也同样会产生变化,即使再如何保养,十年的时间也会让样貌出现不可逆的变化。
孩子会成为少年,少年会迈入青春,青春步入壮富,壮富踏入迟暮。
但绝不包括她们。
不变的容颜带来的麻烦绝不会比人所能想象的恐怖逊色,在曾经的旅途中,就有部落传出“以赤鸟火骨为药,可益寿千年,驻容不老”的传闻。
尽管即墨在听到那样的传言之后带着赤鸢三人迅速离开了那个部落,可是这样的流言像是候鸟一样,随着季节和气流飞遍了这片大陆的角角落落。
即使这个谣言在千口传述之中变得面目全非,但是这个谣言已经打开了魔盒。
没人不会害怕死亡,也没有人不会忧心衰老,人们当然不会关心这个谣言的真实性,因为他们最本质最原初的欲望已经被这个谣言所激发了出来:
不想死。
被杀死,病死,老死,不论是非正常死亡还是常态去世,都是让人们所畏惧的概念和结局。
谣言的本质起源于人们的期待,起源于他们最深沉的欲望之中,而他们的欲望又与最本质的恐惧相挂钩。
因此,这个谣言激发了他们最渴望的东西,最凶恶的想象力,打开了一个他们从未敢触及的禁区。
“不老不死”。
所以即墨他们决定了十年的期限,不论在哪里,他们绝不会逗留超过十年,就是因为生怕自己再一次成为那种挑战禁忌的欲望放大器。
即使是涿鹿,良渚,也同样有这样的理由在其中。
说起来也有些可笑,和崩坏对抗的战士们因为人们的欲望而被迫东躲西藏。
赤鸢沉默了,她坐在桌前,心不在焉地搅拌着汤,盛在碗里。
即墨知道她也在苦恼这些问题,可也同样束手无策。
“呜……”
柴门后传出来了可爱的娇吟,即墨把碗端起来,稍稍往后靠了靠。
柴门被推开了,丹朱和苍玄摇了出来,丹朱仰着小鼻子,嘴巴咔哧咔哧地咬着空气,苍玄牵着她的手,跟在后面,不过显然也被早餐的香味钓住了鼻子。
即墨把碗在丹朱眼前晃了晃,那双大眼睛立刻睁开,就在她即将扑出去的前一秒,即墨便将碗放在了桌子上,一手一个,将双胞胎捞了起来。
“唔早饭”
“你得先刷牙。”
即墨把丹朱交到了赤鸢怀里,自己抱着苍玄,把撕好的柳条拿过来,又端了杯盐水,给两小只刷牙。
柳树的枝条是一种很奇异的植物,撕开后杨柳纤维会支出来,相当简易的牙刷,倒也比较耐用。
苍玄低下头,把漱口水吐出来,两眼终于不再迷迷瞪瞪了,望着即墨。
“怎么啦?”
即墨给苍玄端来热水,为她擦了脸,要洗三次,用皂角轻轻擦一擦,再拿布洗三次,才算是洗干净。
她望向另一边,丹朱和赤鸢又愉快地打闹了起来,水花溅起来,响在其中的是少女们的欢笑。
很少有表情的小脸上,弯起了好看的弧度,水珠润泽后的透亮让这张笑脸好像刚刚出洗的白玉,恬美无暇:
“真的觉得,能和你们在一起,是世界上最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