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录
会员书架
首页 >其他类型 >怪物被杀就会死 > 卷末 并非受造之物 下 (4600,本卷完)

卷末 并非受造之物 下 (4600,本卷完)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在人类的认知中,社会的基础单位是人,而基础结构是家庭。

人与人之间的相似构筑成了集体,而能允许大多数家庭延续下去的规则与约定,构成了律法的原型与文明的基础。

对于人类的社会而言,只有这个社会中的实在个体才能创造出价值,为自己以及其他人类带来好处,并使得人类的整体可以延续……那些自愿亦或是被动地脱离人类社会,所作所为都孤立于其他人的存在,虽然不会受到人类社会内部法律的约束,但也无法得到人类社会集体的好处,甚至会被集体所敌视。

这其实是相当温和的说法了——实际上,这是非己即彼的。

倘若实力低微,不加入集体倒是无所谓,因为他们所能带来的价值不高,可能造成的危害也并不高。

但是,对于那些个体能力极高的存在而言,不愿意成为集体的一部分,就是可能威胁到集体的存在。

异于常人,就是怪物。

倘若怪物对人类漠不关心,毫不接触,那么它就不会被人类知晓。倘若怪物对人类心存善意,愿意帮助,引领未来,那么它就不再是单纯的怪物,而是会成为一种‘秩序’。一种‘社会’,一种‘正确’的基石。

换而言之,那其实就不是怪物,而同样是‘集体’的一部分,只是地位格外崇高。

所以。

能被人类所认知到的怪物,代表的存在,其实就很简单。

——既不沉默等待,宛如不存在的虚空;亦心不存爱,不施行自己的力量引领众生。

他们心怀恶意,专注破坏与毁灭,扭曲一切美好……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恶毒。

这样的存在,就是‘反社会份子’。

而现在,将一切的视野,拉伸至多元宇宙,乃至于多元宇宙之上。

如若说,能对社会带来价值的人,可以被称之为公民……那么对于多元宇宙来说,到了什么级别,才能算是公民呢?

那自然就是合道了。

将多元宇宙视作一个社会,只有能够创造全新真理,为多元宇宙的基础单位‘宇宙’带来本质改变的生命,也即是合道境界,才能算是可以创造价值,可以算是公民。

那么,能够将自己创造的价值扩散至诸多宇宙时空,触碰到无限界限的‘洪流’,大概就能算是官员,掌握了一部分‘权利’。

祂们可以独断专行,可以以自己的意志扭曲诸多宇宙,覆盖自己‘可以管辖的领域’——最强大的洪流甚至已经可以在自己的领域内立法,但是这法律并没有得到广大社会普遍的承认,只是土皇帝,需要洪流以自己的意志,力量和大道去不断流溢,维持。

与之相比,超越,已经无限,可以直接影响,定义多元宇宙的‘超越者’,或许就能算是一位‘立法者’,超乎权利之上,掌握了‘权柄’的至尊。

就好比‘灵能’——对于一个无灵宇宙来说,灵能的出现毫无疑问会改变一切的基础,新的社会会构筑于它的存在之上,万物众生都不可能忽视它,并必然会遵循它的基本定律,它的‘法律’而孕育出更多全新的世界星球,生命故事。

不需要其他生命去承认,也不需要任何存在去维持,这权柄自有永有,本就存在。

且永恒,绝对,无限地存在。

至于伟大存在……毫无疑问,祂们就是定义了超越律法之上‘道德’的‘先贤’。

是敲定了一个社会之所以存在,文明之所以是文明,那名为‘秩序’,不言自明最基础之正确,之‘道理’。

祂们代表的,是不言自明,根本无需解释的东西,不理解的话,是不理解的人的问题。

而所谓的‘怪物’。

就是唾弃这道德,唾弃这律法,唾弃万物众生应有的一切权利,创造的所有价值,超多元宇宙级的‘反社会份子’。

当然,具体情况肯定不是这样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