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小事业红红火火
给了他一个组长的头衔,让他在自己不在的时候,全权负责管理这边的录像厅。
至于票房分配的问题,起初文化馆的人颇有微词,但在程雪飞的坚持下,仍然维持之前的二八分成。
由于之前第一家录像厅还有黄博华的一成,现在多开了一
家,这个票房就有点复杂。
因为录像厅卖的票都是一样的,既能去一号厅也能去二号厅,那黄博华一号厅的分成就不好计算。
在征得黄博华的同意之后,把黄博华的分成比例调到百分之五。
如果再开两家的话,分成比例就变成百分之二点五。
黄博华觉得这样太麻烦。
他当初之所以愿意拿钱出来给程雪飞,本来就没打算要什么好处,只是单纯的想帮程雪飞。
是程雪飞要给他分红,他也就顺水推舟,没有拒绝。
现在既然录像厅慢慢做大了,他跟程雪飞说,买电视机的钱就当是借给程雪飞的,让程雪飞把电视机的钱还完就行了,以后不再参与分红。
程雪飞说不行,仍然坚持分红。
黄博华觉得挺不好意思的。
录像厅刚开了一个多月,分了两次红,他就分到两百多块,是他工资的四五倍。
这个收入简直不敢想象啊。
他到现在都不敢让自己媳妇儿和自己老娘知道知道。
有几次他媳妇儿铁凤问他,他跟程雪飞合作的生意怎么样了,黄博华只说反正没有亏钱。
他这一个月什么都没干,就白得了两百块钱,这听着比投机倒把还投机倒把。
身为干部,黄博华还是很忐忑的,所以他得极力捂好这笔横财。
千
万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处理好了分成比例问题,程雪飞在原有的经验上作了更具体的补充。
如果文化馆发生其他与录像厅有关的费用,先做好记录,由赵体育或者程雪飞签字确认,到时候直接从票房分成里扣。
扣完再分红。
程雪飞每个月再从自己的分红里拿出五十块钱,算是给文化馆的水电费。
毕竟有三个人住在这边,再包括两台电视机一开就是将近十个小时,水电费用是笔不小的开支。
程雪飞摸着石头过河的这个小事业,居然被他们干得红红火火,一天比一天完善。
录像厅走上正轨后,程雪飞也得以喘口气,腾出时间和精力,去计划别的事。
再过几天,姜鸿宇和程立夏要到申城报告。
虽然录取通知书上说明了,为了防止申城住宿不够,不让家长送学生,但程雪飞决定还是跟着再跑一趟。
这一次她打算多买几台放像机,不能在一台两台的零散着买了。
时机不等人。
可是钱从哪里来,这又是一个问题。
放到几十年后,这很容易解决。
但现在,金融体系还不发达,在农村,只有一家信用社。
想来想去也只能从信用社那里想办法。
于是她再次找黄博华商量,跟黄博华说了打算贷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