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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还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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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队这边,除了几个被“发配”过来的学生之外,其他人的球技都不太行,也就于东仗着年轻,还能跟上一点节奏。

苏桐和余桦两个是南美球星马拉多纳的死忠球迷,但是踢球风格跟南美球员相去甚远,非要说的话,他们踢球的方式倒更像是英国糙哥。

整场下来,最兴奋的应该就是莫言。

以前莫言跟余桦他们一起踢球的时候,往往充当守门员角色,经常被人戏称为“守门员大哥”。

但是今天有史铁笙在场,他就从守门员的位置调到了前锋位,自然是干劲十足。

只不过光有干劲可不中用,全场他作为单前锋竟然一球未进。

最终比分锁定在七比一,以作家队这边完胜告终。

值得一提的是,这八个球都是作家队这边进的,那个“一”还是苏桐进的乌龙球。

为此余桦还调侃苏桐:“要说踢球,还是你厉害,对方这么多年轻小伙子想要攻破铁笙的大门都苦无良机,你倒好,一击命中。”

对于余桦的挖苦,苏桐无法反驳,就是他自己也想不明白那个乌龙球到底是怎么进的。

踢完球后,有几个机灵的学生忙跑回宿舍,等他们再来的时候,手里已经拿着各种各样的杂志让于东他们帮忙签名。

对于签名这事,于东他们自无不可,只要学生们拿着笔和杂志过来,他们就会帮忙签上自己的名字。

拿到签过名的杂志,这些学生们不禁感慨,忍了一场球,终于是没有白忙。

张宏因为见过于东,又是胡月明的学生,所以就跟于东多聊了几句。

从张宏口中,于东得知自己最近在中文系比较红,胡月明总是很骄傲地把他的作品分享给那些学弟学妹们。

于东这次回来本来就是要去拜访胡月明的,不过今天没有准备,而且他跟着苏桐他们一起,也不好单独离去。

离开燕师大后,原本他们准备在外面找个饭店的,不过史铁笙很热情地邀请他们去他家吃饭。

几人拗不过,只能跟他去了。

史铁笙住在挨着雍和宫的一栋平房里,门前贴着写有“祈求照顾,委婉拒绝”的告示。

这是因为平时来访的人很多,他无暇应付,所以才出此下策,贴了拒客的纸条。

只不过据史铁笙说,这纸条用处不大,来访的人倒是一天比一天多。

见到家里来了客人,史铁笙父亲和妻子都很热情,他还炫耀似地向于东他们介绍说他父亲的红烧肉远近一绝。

他妻子陈希米比他小十岁,腿上也有残疾,人却温柔阳光。

她忙前忙后的不怎么说话,而史铁笙的目光一直都在她身上,于东他们看得会心一笑,史铁笙对陈希米的爱是丝毫不加掩饰的。

在史铁笙家吃过晚饭,于东他们四人又坐了一会儿,便一起告辞了。

出来之后,余桦又跟他们三人告辞。

看着余桦的背影,莫言感慨道:“余桦最近生活也很窘迫,我去他住处看过,一个几平方的小房间,挤着他跟陈红两个人。”

苏桐掏出烟递给莫言一根,笑道:“但是你也要知道,《在细雨中呼喊》就是在这几平方的小房间里面创作出来的。”

莫言点了点头,又想到了自己:“我自己在燕京还没有落脚的地方,哪轮得到我说他。”

“你不是住部队里么?”

“谁能保证一辈子都能住部队里?说不定过两年我就得转业,到时候住在哪儿还不知道呢。长安居,大不易啊。”感慨了一句,莫言笑着拉了拉苏桐的衣袖,“走,今晚我就跟你走了。”

“没问题。”苏桐笑道。

莫言现在还在部队里,现在也不方便回去睡觉了,晚上得跟苏桐他们一起住。好在于东和苏桐开了两间房间,不会出现三人挤一间的情况。

对于莫言蹭房住,于东可以理解。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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