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受困漠北
顿,忍不住摸了摸眉心,挑眉如他所愿道:“本以为赞王熟读大昱诗书,不曾想连大昱的女红都这般精通,难得。”
鹄迪族地处漠北草原,环境恶劣,族人世代逐水草而居,畜牧为主,靠天而生,这里的人大多思想简单,冥古不化,能够好好活下去已是不易,更枉论学习汉文化了。
但自从宇文翰即位后,他以一己之力收复四分五裂的草原各部,打破以往历代首领不事农桑,排斥汉文的规定,将族人扎根于莫尔拉夫河畔,畜牧和农桑共存,极大的改善了族人的生存环境。
最重要的是,宇文翰大力鼓励学习中原文化,模仿中原建立私塾,教育后人,对草原人的影响极大。
他自己的王帐里甚至有专门的书室,里面的藏书量绝不亚于大昱的任何一位大儒。
莫锦想到这两个月来的所看所听,已然断定面前这位年轻王爷的野心绝不仅仅局限于草原,他所图甚大。
宇文翰听到了想听的话,一抬手,一仰头,一口喝干了碗中的茶水,邪魅一笑,“我的本领,莫姑娘不知道的还有很多呢!”
莫锦收回思绪,假装没有听出他的言外之意,端起毡桌上的茶碗,低头吹了吹悬浮的茶叶,小饮一口,姿态极其优美,说出的话一如往昔平淡柔和,但听在人耳里,却感到那暗藏的冷意犹如千年寒冰:“天色已晚,赞王还请回去好好歇息!”
宇文翰眨眨眼睛,在心里默默抽了自己两个大嘴巴子,又惹美人儿生气了!
他咳了咳,抬眼假装看了看帐篷外的天色,一脸严肃:“嗯,时候不早,本王也是该回去了,莫姑娘也好好休息!”
说完,背着手走了出去。
直到脚步声渐行渐远,莫锦恼怒的神色终于缓了缓,跌倒在了床上。
被掳到鹄迪部落已经两月有余,宇文翰此人从一开始的兵戈相向,到如今的和平共处。
莫锦每一天都生活在恐惧之中,她日日强打精神与宇文翰斡旋,却又总是在夜深人静时恨不得枕戈待旦。
两个月前宇文翰带领一队人马将她团团围困时,她是抱了必死的决心的。
边疆漫天的尘土飞扬,她鬓发凌乱,仰头只睁着一双倔强狠厉的大眼睛瞪着马上狂笑的人,尽管面色苍白,但横在白皙脖颈间握着金簪的手却纹丝不动。
那金簪已隐隐刺破雪白的肌肤,鲜红的血液流下来浸染了衣领,平白为这小女子增添了几分凄美绝艳。
她十六年的人生里,从未遇到过那样的局面,绝望悲愤痛苦决绝。
马蹄踏踏,头马上清秀的男人大笑着弯腰俯视她,“没想到,大昱的女子竟还有这般硬气的,不输我草原女儿,哈哈,你便随我一起回草原吧。”
紧接着,她就被带进了这座帐篷。
宇文翰每天都要来看看她,最初是以一种戏谑的姿态。
后来就开始偶尔逗弄她一下,看着她生气了,他就仿佛很愉悦的样子。
再后来,两个人偶尔也能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只是,尽管日子与一开始相比好过了许多,但莫锦紧绷的心神一刻也不曾放下,她不知道鹄迪赞王是真的想要保她平安,还是仅仅只是把她当成一件稀罕玩意儿放在身边。
若是前一种还好说,倘若是后一种……莫锦忍不住握紧了双手。
必须要离开这里回到大昱!
尽管在那里她依旧无依无靠,但好在那是她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总好过在这异族提心吊胆!
更何况,大仇未报,未敢言死!
想到这里,莫锦摸了摸枕下的金簪,缓缓合上了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