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追来了
中烧,对罗宾的恨就像是一根绳索套在他的脖子上,勒得他几乎无法呼吸。
自打成为血族以来,他还从没有败得这样狼狈过,对他来说,这不仅是自己的耻辱,更是让鲜血公爵大人的脸上蒙尘。
他发誓要复仇,他要把自己所遭受的耻辱,百倍、千倍的还给罗宾,他要将罗宾做成肉丸,他要将罗宾碎尸万段!
萨布里拔出身旁的铸血大刀,抗在肩上,吹了一声口哨。听见他的口哨声,正在不远处吃草的龙鳞马立刻抬起头,迈着小步跑了回来。
龙鳞马属于低级魔兽,拥有不低的智商,对主人非常忠诚。那天萨布里战败逃走后,这匹龙鳞马也跟着一起逃走了。
萨布里单手抓住马鞍,一脚踩在马镫上,熟练的翻身上马。在他的面前,那只血魔也站起了身。
“带我去找罗宾。”他冷冷的命令道。
血魔立刻张开两只巨大的翅膀,飞到半空中,向南飞去了。
萨布里看着血魔带路的方向,红色眼睛里流露出彻骨的恨意,他的五官渐渐扭曲起来,咬牙切齿的自言自语道:
“罗宾,等着吧,我马上就来找你,我一定要亲手宰了你!”
……
第二天,傍晚。
夕阳挂在天边的地平线上,半边天空都被晚霞染成了红色,美的令人心醉。
可惜罗宾一行此时没有欣赏风景的心情,他们赶了一天的路,除了罗宾外每个人都累得筋疲力尽。于是,他们找了一处背风的土坡停下,决定今天晚上就在这里宿营了。
士兵们熟练的忙碌起来,清理出一块足够几个人睡觉的营地,然后再点一堆篝火。
在荒原上,引火材料几乎到处都是,士兵用小刀割下一些干枯的荒草当中火引,在临时营地中间用石头垒出一个圆,以防火焰蔓延到四周,然后从背包里掏出火石,敲打几下溅出火星,很快便点燃了一个篝火。
在士兵们开垦临时营地的时候,罗宾拿着魔法大剑,站在土坡的坡顶,正在警惕的望着四周的荒原。
这把魔法大剑是几个联军士兵帮他拿回来的。
忽然,罗宾看到大约在十米开外,半人高的草丛里面有什么东西在跑动,那周围的荒草不断的摇晃着,发出“沙沙”的响声。
罗宾仔细看了看,透过茂盛的荒草,他发现那原来是一只荒原野兔。于是,他心中立刻有了想法。
这段日子在荒原上荒野求生,食物每顿都是干巴巴的麦饼配上凉水,他早就已经吃够了。
他抬起左手,做出“手枪”的手势,代表枪口的食指指向远处的荒原野兔。他的手掌上冒出一缕金色的雷电,在他的指尖上迅速凝聚成一颗金色的雷电弹丸。
“抱歉了,小兔子,变成我的食物吧。”
罗宾意念一动,雷电弹丸立刻像是子弹一样射了出去,在半空中留下一条细细长长的金色轨迹,就好像一条金色的丝线,然后精准的射中了草丛中的荒原野兔。
其实罗宾也只是想试一试,毕竟他刚刚迈入血脉三级,对雷电之力的掌控还需要适应,他没想到竟然一击就中了,脸上情不自禁的露出高兴的笑容。
“哈哈哈,晚上有兔肉可以吃了!”
他马上跑过去,从草丛里面抓着兔子耳朵,把已经死掉的兔子拎了起来。
荒原野兔的体型比普通兔子要大出很多倍,这只成年兔子几乎跟四五岁的人类小孩差不多大,浑身灰白色的毛皮,摸起来软乎乎的。
罗宾的雷电枪射中了兔子的脑袋,在脑袋上留下了一个指甲盖大小的小洞,洞口周围已经被雷电烧焦了,没有血流出来。
兔子是一击毙命,没有任何痛苦,走的十分安详。
当罗宾拎着荒原野兔返回营地,他简直就是一个英雄,四个联军士兵立刻欣喜若狂的围上来,他们也早就已经吃够了没有任何滋味的麦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