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雨中的战斗
须紧紧盯着眼前的敌人,没有人能帮助他。
他倒在地上,后面的长矛兵立刻上前一步,跨过他的身体,补上了他的位置。
岩石城的长矛兵常年征战在一起,配合的相当默契,两名长矛兵先用长矛架住豺狼人的身体,第三名长矛兵看准时机,立刻一矛穿透了豺狼人的脑袋。
然而并不是每一次对豺狼人的击杀都这么顺利。
另一名长矛兵眼看着豺狼人张着满是尖牙的狼嘴扑上来,仓促之下,他来不及瞄准豺狼人的脑袋,只能本能的出矛,锋利的矛尖刺穿了豺狼人的胸口。
但是这却没能阻止豺狼人的进攻,豺狼人任由长矛从身体穿过,他双目血红,嘴巴里发出渗人的狼吼声,继续向长矛兵扑过去,一刀砍断了这名长矛兵的脖子。
灰暗的天空还在不断的下着绵绵的小雨,雨水和血水混在一起,从士兵们的盔甲上流下来。
血族城墙的缺口处,岩石城的军队和血族的豺狼人厮杀在一起,不断有人类士兵和豺狼人倒下,他们脚下的泥水很快就被鲜血染红了。
在战场侧面的一处土丘上,罗宾骑在战马的马背上,聚精会神的观察着战场的动态。
大高个西蒙站在他身旁,同样在盯着战场,看了一会儿后,他有些意外的说:“没想到这些岩石城的士兵还挺能打。”
罗宾对所有参加联军的荒原军队都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在这次的荒原联军当中,除去龙嵴伯爵自己的部队,劳伦男爵的军队应该算是最能打的了,这也是为什么,龙嵴伯爵会选劳伦男爵担任前锋。
劳伦男爵的军队不仅装备良好,着甲率高,更重要的是,这些士兵的精气神很好,有很强的战斗意志。
罗宾听说,为了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劳伦男爵只从自由民的家庭中挑选士兵,而且但凡是立下了军功的士兵,奖赏都非常优厚。
劳伦男爵治下的领地,岩石城的规模其实不算小,轻轻松松征个两三千的兵力应该问题不大。但是,岩石城的常备军却常年维持在一千人上下。
这与劳伦男爵的带兵理念相关:宁缺母滥。他将军队维持在小而精的状态,军队规模虽然不大,但却个个都是久经沙场的精锐。
所以,即使面对很难被杀死的血族豺狼人,依靠着更好的武器和盔甲、战士之间的密切配合,还有两倍于敌人的兵力,岩石城的军队还是打出了优势,开始一步步把豺狼人压进了堡垒里面。
城墙上的这段缺口只有十米左右,从这么窄的地方发起进攻,这其实严重限制了岩石城军队的战斗力,军队无法彻底展开,只能像添油战术一样,一点一点的往堡垒里面拱。
而一旦城墙上的缺口被突破,那岩石城的军队就可以在血族堡垒的内部彻底展开,更好的发挥出他们在兵力上的巨大优势。
在城墙上,鲜血公爵的血仆卡赞冷眼的看着城墙下面的战斗,眼看着双方的战线开始慢慢向堡垒内部移动,但从他苍白的脸上却看不到一点慌张的情绪。因为他手里还握着一张王牌没有使用,那就是熊地精部队。
熊地精的名字里虽然也带着地精一词,但就像大地精一样,他们与地精完全不同,尽管有许多学者都坚信熊地精与地精存在血缘关系,但是从外表上来看,他们就是两种不同的生物。
熊地精的身高普遍接近三米,长着一张有点像熊一样的大脸,狰狞丑陋,这也是他们名字的来源。
他们高大强壮,力大无穷,能徒手将一只地精撕成两半。他们浑身的皮肤是棕灰色的,嵴背上像豺狼人一样,长着一熘深色的鬃毛。
熊地精的战斗力非常强悍,但与战斗力成反比,熊地精的数量却相对来说十分稀少,普通地精在荒原上几乎到处都是,已经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而想找到一个熊地精的部落却相当于大海捞针。
卡赞看着豺狼人节节败退,他觉得是时候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