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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九十一章骆驼刺(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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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荒地,黄沙滚荡。

两辆越野车在黄土路中横冲直撞,肆无忌惮,将生活在这里的顽强花草碾压蹂躏。经过漫长的颠簸,两辆越野车停到一处山丘背风处,卓桂城从途乐副驾驶跳下,墨镜,帽子,皮靴,牛仔装,跟西北大枭韦八亢的装束别无二致,只是多了一副口罩。卓桂城摘掉口罩和墨镜,眯眼远眺,可除了荒芜还是荒芜,根本没有别的景色。卓桂城有些不耐烦道:“八爷,离这里最近的县城,还有多远?”

韦八亢踩着坚硬的土地,缓缓走到他的身边,接连传出土块破碎的声音,韦八亢四下打量了一番,轻叹道:“往南走,大概有百八十公里吧,如果往其它方向,最近的也得三百公里。”

呸!

卓桂城吐出嘴里刚荡进去的尘土,自言自语道:“什么他妈的破地方,连鸟都没有一只!”

“西北都这样,这还算好的,到了沙漠,白天热,晚上冷,环境更加恶劣,冻死个人都不稀奇。卓先生,再往前走,可就进了沙漠了,您这一路打了不少猎物,该往回返了吧?”韦八亢摘掉腰间的水壶,如同女人般轻饮几口,干裂的嘴唇终于恢复了一些血色。

淡水进入喉咙的声音,引起了卓桂城的喝水欲望,他朝途乐驾驶室喊道:“鱼雷,把我水壶拿来。”

一名其貌不扬但孔武有力的男人走出汽车,将水壶递给卓桂城,后者拧开瓶盖,大口狂饮。

韦八亢目睹他一口气将水壶干掉,摸了摸八字胡,说道:“卓先生,水,在戈壁滩和沙漠是好东西,得细嚼慢咽,三分即可,千万不能多饮。我小时候也像您这么喝过,结果被我老子抽了几皮带,到现在都留着印。”

卓桂城惊讶地哦了一声,“喝水还有那么多讲究?”

“在这里,水就是命,宁愿背叛老婆孩子,也不能背叛你腰间的水壶。所以不管开车还是骑马,我们都将水壶随身携带,经常在这里赶路的人,都会遵循这个习惯。早年间,为了一壶水去杀人越货的事,数不胜数,遇到快要渴死的人,你拿水去换同等的金子都行,于是我们对水异常敬重,不敢贪婪,不敢亵渎。”韦八亢将水壶郑重其事放好,神色一片虔诚。

卓桂城轻轻一笑,不以为意,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全国都能朝发夕至,怎么会为了一壶水而担惊受怕。

卓桂城看到脚下一簇绿色植被,踢了一脚,询问道:“这是什么?”

“骆驼刺。沙荒地里植物很少,就连最容易存活的白杨都无法种植,唯独骆驼刺随处可见,起大风时,针刺会扎破叶片,伤口处分泌出糖汁,经过风吹日晒,糖汁缩成小块,能吃,民间叫它刺糖,煮水可治痢疾,治腹泻。这刺糖在唐代唐玄宗时当作贡品,叫做刺蜜,当地官员专门搜集过来送到皇宫,如今在附近居住的村民少了,这玩意就没人碰了。”韦八亢一一解释道。

“又丑又怪的东西,竟然是贡品?”卓桂城好奇说道,随手摘掉一丛,放到鼻尖,并没有什么味道,卓桂城丢掉骆驼刺,拍拍手套,“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民间传说都是以讹传讹罢了,不存在考证依据。”

坐在牧马人发动机上的泉子听到卓桂城的话,皱起漂亮的眉毛。

“卓先生,咱们什么时候往回返?”

韦八亢跟卓桂城相处几天,这位貌似贵公子的男人,绝对不是一般货色,开枪射杀动物,卓桂城都是亲自动手,不管天上飞的还是地下跑的,一枪致命,枪枪爆头,精准度简直到达变态程度。泉子也玩了几年的枪,可跟人家相比而言,简直小巫见大巫,说难听点,提鞋都不配。卓桂城好像是天生的枪手,手枪,猎枪,样样在行,对任何枪械有着超乎寻常的天赋。

什么人能玩枪玩的这么娴熟?

韦八亢稍稍猜出了卓桂城的来历,但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术业有专攻,这一行难能可贵的不是认路和向导,而是管住那张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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