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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闺女,手枪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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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没人跟着了,苏锦儿决定就地准备午饭吃,等吃完饭下午再赶路。

还好水还在,没被抢走。

苏锦儿用水湿了破布,把杨氏和吴老爹身上的血都擦干净,又给自己擦了脸和脖子。

可衣服上还都是血,浓重的血腥味闻着让人恶心想吐。

杨氏打开一个破布包拿出一套新衣服打开递给苏锦儿,笑着说:“闺女,换套衣裳吧!”

“你的衣服上面都是血,这套衣服是娘跟你爹成亲时穿的衣裳,有好些年头了。”

这是她唯一的好衣服了,好在没被那群人抢走,还能让闺女换。

衣服是麻布做的,时间太久了红色已经褪成了淡粉色,但上面绣的花纹还是很精致。

看的出来,是用心做的。

苏锦儿不想辜负她的好意,就拿着衣服走到一边去换上,回来后杨氏连连夸赞。

“我闺女就是漂亮,这套衣服你穿比娘穿好看,老头子,你看咱们闺女穿着,是不是比我穿着好看啊?”

吴老爹高兴的说:“都好看,你们母女俩都漂亮。”

杨氏白了他一眼,“我都老成啥样儿,怎么能跟闺女比?我们闺女才好看。”

吴老爹嘿嘿笑不说话了,在他眼里他媳妇儿跟他闺女就是世上最好看的两个人。

哦不对,还要再加上他的小孙女儿,最好的三个人。

丫丫摸着衣服笑的好心,“阿娘你穿这套衣服真好看,好像阿奶说的仙女。”

小宝冷不丁突然来了句,“阿娘,你这么好看,嫁给我爹真的好亏啊!”

此话一出,众人都笑了。

“哈哈哈!这孩子!”

苏锦儿笑的肚子疼,摸着他的头说:“别胡说八道,你都没见过你爹就说阿娘亏了。”

小宝一本正经,“就是因为没见过才亏,他都不陪你!”

“好哎好哎!谢谢阿娘。”

苏锦儿抱着俩孩子说话,吴老爹帮忙生活做饭。

杨氏放了点干笋煮稀饭,能吃的东西不多了,要是不省着吃的话根本挨不了几天。

所以每顿饭都得仔细着。

趁俩孩子睡着了,苏锦儿牵了马到了一边的树林。

说是让马去吃枯草,实际却是从储物戒里拿了稻谷的小麦喂了半饱,又给喝了些水。

不敢喂太饱,就点枯草,马都还能吃饱就太假了。

顺便弄水给自己擦身体,要不是时间不合适她真想弄个浴缸出来泡泡,因为她感觉到快来月事了,也就是大姨妈。

不洗洗,很容易生细菌。

这身体本来就不咋强,要是这时再得了啥妇科病那就更BBQ了,要玩儿完的节奏。

弄完了苏锦儿牵马回去,杨氏已经把饭弄好了,吃饭的时候吴老爹就吃了一点点。

说自己今天见了血觉得恶心吃不下去,昨天不但见血还差点儿被吃了他不也吃饭了?

咋就今天吃不下呢?

这要是不明白就见鬼了。

苏锦儿直截了当的说:“阿爹,你不多吃点儿饭要是下午再遇到坏蛋你都没力气拿刀,到时你要指望我跟阿娘吗?”

“我俩还得护着俩娃娃!”

俩女人保护俩娃,听起来就让人觉得难受。

吴老爹听完又吃了半碗,就又不吃了,他少吃一口孩子们就能多吃一口。

“闺女,手枪没法用了。”吴老爹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原本他坐着车还能用枪,枪没法用了他就成了多余的。

苏锦儿回答:“能用,那位公子给的子弹我在米袋子下面压着,等会儿再装点儿就能用。”

吴老爹面色一喜,“好好好,还能用就好。”

这枪一梭就是十发子弹,用来威慑杀人可以,但要是遇到刚刚那种都不要命的往上扑的人就很难,因为他们的人实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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