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十年前,我们离婚了
坐落在山脚下的一个乡镇法院里。
“现在调解结束,下面宣读判决书!”法官大声说道。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李雪芳与被告牛二娃自愿离婚。
二、婚生女牛莉由原告李雪芳抚养;婚生子牛小虎由被告牛二娃抚养,但随原告李雪芳生活。在牛小虎跟随原告李雪芳生活期间由被告牛二娃每月给付牛小虎生活费人民币300·00元(于2009年7月25日支付一年零六个月生活费5000·00元后,从2011年2月起按月支付),牛小虎的教育费、医疗费凭正式票据由被告牛二娃承担。
三、夫妻共同财产:瓦房两间、荒地0·6亩、银行存款人民币26000·00元归原告李雪芳所有,原告李雪芳于2009年7月25日前一次性补偿被告牛二娃人民币45000·00元。”
我们多年的婚姻在一纸判决书的作用下结束了,我从此脱离了苦海,而他就这样成了我的前夫。
在这之后的十年里,他从来没有关心过两个娃娃,甚至连儿子的生活费都一分没有给过,这也是间接导致他走向不归路的原因之一。
那一天从法院出来,因为路线相同,牛二娃、孩子爷爷、两个孩子和我都上了同一辆公交车,怀揣四万块钱的他吝啬地只掏一块钱买了自己的票,包括孩子爷爷的车票也是我掏钱买的。想着老人之前待我不薄,临下车时,我拿出自己兜里仅有的下两百元钱给了孩子爷爷,让他和孩子奶奶去买点喜欢吃的东西,并嘱咐他们保重身体。孩子爷爷跟我说:“幺幺啊,你好生把两个娃儿养大,你有福报的,这个不争气的东西,他没有好下场的,他把这点钱花完,他也就完咯!”
那一刻,我有种预感,我们此生都不会再相见了。
也许是老人的话应验了,结局正如老人所言。或许又是上天注定,我和牛二娃之间的婚姻,就是一场孽缘,彼此深深伤害以后,天各一方,老死不相往来。
婚是离了,可我却背了一屁股的债,为了还债也为了我们娘仨的生计,忍痛把两个孩子寄养在我弟弟家,出门打工,从此我过上了颠沛流离的打工生活。曾经摆过地摊,被城管追的满街跑;在工地给人做小工,因为个子小没有力气,干不了太重的活,被工友嘲笑、谩骂、侮辱;在超市打过杂;饭店端过盘子、洗过碗;最后认识了现在的男友,把我带到了外省进厂打工,才过上了今天稳定的生活。
那时出门在外,经常看别人玩手机,打电话、聊天,很羡慕,也想有一部手机。于是省吃俭用,花一百块钱买了一部旧手机,从最初的开机关机开始学起,手机的基本应用学会以后,重新买了一部智能机(也是二手的旧手机),慢慢学会了使用QQ。也是在这里面,认识了现在的男友,他是一个好男人,他给了我一个崭新的生活。
我很幸运!我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