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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再探沙漠,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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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的天是五月三十一,我要赶到六月初九那天回来。天不亮我就带上我水影送我的那匹白马出发了,日夜兼程两天两夜,行至半路就遇到了我的狼兄。来不及寒暄,我就着急的问到:“狼兄,我这次出门急没有给你带好吃的,你不要生气。我去了长安,长安有很多好吃的,我下次回来一定给你带。我这次有急事,要救人,你能告诉我离这里最近的什么地方有不死草和天山雪莲吗?还有你知道长生果在什么地方吗?”我像个炮弹一样,不停的发问。

狼兄抓了抓耳朵,对我说:“阿四,不死草在胡尔浩特沙漠的祁连山上,我可以带你去,不过你得自己摘,那个地方被一头凶兽占领了,我们这些动物现在都不敢靠近。天山雪莲你可以让白马带你去,它最熟悉那个东西了。好吃的下次记得一定要带给我,我听以前去过长安的狼说起过,长安的烧鸡很好吃,下次你带给我,可不要让我等太久。奥,那个长生果我记得应该就是我之前带你吃的那个红色的果子。”

“好的,那就劳烦狼兄你了。下次一定带。”我说道。

一路上狼兄看着我着急,就飞快的向前跑着,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只听耳边的风因为过快的速度呼呼的响着,周围的景色快速的后退。跑了一段时间,狼兄熟练的找到喝的水,稍作休息,我们就又开始赶路了。

走了一天一夜,我来到了一片沼泽之地,狼兄告诉我不死草就在那片沼泽的前面的山底下,他就走了。

我正想着怎么在那片沼泽上过去呢,突然身后响起了一声哨子的声音。我转头就看见了公孙清风。他嘴里叼着一根青草,头戴玉冠,身穿青色长衫,成了这沙漠中最亮眼的风景。谁看了不得赞美一句好一个风度翩翩少年郎,一时我竟然看得出了神。

“看来,本公子姿容甚佳,让某些女子迷了眼。”公孙清风一脸得意的说道。

“你怎么来了,像个跟屁虫一样,真讨厌。”我打击的说道。

“还不是不放心你,你可是我的招财猫,你的命可不能轻易的丢,来吧,我带你过去。”公孙清风说道。

“还不快过来,抱紧我的腰,不然一会掉下去,本公子可没办法捞你。听说那沼泽里有很多吃人的怪物,专吃像你这种的无无盐女。”公孙清风说道。

“我可不是三岁小孩,没有那么好骗。”说完我就抱着公孙清风。

只见公孙清风运气,一个瞬间我们就跃过了沼泽,我回头看了那可是足足有10几米长的沼泽,怎么会那么快,这家伙果然武功高超。这要是我,肯定过不去,我现在的轻功最多一跃之间六七米,还是要借助树梢等物才能实现飞跃几公里的路。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我心想道。

越过沼泽,公孙清风一路用轻功带着我,走了大约一刻钟的功夫,看见了狼兄说的那座山。

我找到一只小兔子,问道:“小家伙,你告诉我不死草在哪里,我就不吃你,不然把你烤了吃。”

“不死草在那个怪兽的洞口,怪兽的洞口在不远处的悬崖边上。你往前走两里路就到了。”小兔子战战兢兢的说道。

公孙清风看着我,问道:“这兔子真听懂了你的话,它告诉你不死草在哪里了吗?”

“当然,我能听懂百兽之语可不是作假的,兔子说往前走两里路,不死草在那个怪兽的洞口。”我说到。

“那还不快走。”公孙清风说道。

我们来到悬崖,看见洞口,我一个转身跳跃上前。“快回来,你不是说有怪兽吗?”公孙清风的话还没有说完,我就和那个怪兽碰了一个正面。

这个怪兽体积庞大,四只眼睛,六只大脚,血盆大口向我过来。我赶紧拿出剑和怪兽互斗了起来。公孙清风也加入了战斗,我剑刺在怪兽身上,发现竟然刺不破,这怪兽身上坚硬如铜墙,一个不小心我被怪兽伤了手臂,手臂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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