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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6章 历史君王的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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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政策,下令:“所垦田即为永业,官不收其租。”至道元年(995年)又下诏“州县旷土,并许民请佃为永业,仍蠲三年租,三岁外输二分之一。”与太祖时一样,“州县官吏劝民垦田之之数,悉书于印纸,以俟旌赏”。太宗时期的垦田数比太祖时期又有所增加。太祖末年是二百九十五万二千三百二十顷六十亩,太宗末年是三百一十二万五千二百五十一顷二十五亩。数字虽不一定可靠,但可以反映出垦田数增加的事实。

2、发展文化事业

太宗重视发展文化事业,成就颇大。

赵光义

五代时期,昭文馆、史馆、集贤院为三馆,在右长庆门东北,仅有小屋数十间,湫隘卑痹,仅蔽风雨,周庐徽道,出于其旁,卫士驺卒,朝夕喧杂,每受诏撰述,皆移他所。太祖时期,未尝改作。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太宗幸三馆,顾左右曰:“是岂足以蓄天下图书,待天下贤俊?”即日诏有司度左升龙门东北车府地为三馆。

命中使督工徒,昼夜兼作。其栋宇之制,皆太宗亲所规划。自经始至毕功,太宗两次临幸。轮奂壮丽,甲于内庭。太平兴国三年(978年)二月建成,太宗乃下诏曰:“国家聿新崇构,大集群书,宜锡嘉名,以光策府,其三馆新修书院宜为崇文院。”院既成,书迁西馆之书,分贮两廊。以东廊为昭文书库,南廊为集贤书库,西廊分经、史、子、集四部,为史馆书库。凡六库书籍,正副本八万卷。

崇文院西序留有便门,以便太宗光临。太宗在崇文院建成后,常到院中观书,并常召大臣到院讲学。端拱元年(988年)五月,又在崇文院中堂建秘阁,分三馆书籍万余卷置其中。太宗还多次下诏求书,规定了具体的奖赏办法;又派人到江南、两浙购募图书。献书及购募所得书,均藏于崇文院内。

太宗时期,命人编辑了三大类书:《太平御览》一千卷,《文苑英华》一千卷,《太平广记》五百卷;又集《神医普救方》一千卷。太宗还命国子监重行校刊九经,开雕四史及《说文解字》等书。

3、选材用能

太宗继续实行太祖时的政策,重视择人用吏,诛杀贪赃不法者。太宗刚即位,即诏诸道转运使察官吏能否,第为三等,岁终以闻。太平兴国二年(977年)三月,始立试衔官选限。太平兴国六年(981年)三月,又诏令诸路转运使察官吏贤否以闻。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四月,颁《外官戒谕辞》。雍熙四年(987年)三月,诏申严考绩:“天下知州、通判,先给御前印纸,令书课绩,自今并条其事迹:凡决大狱几何;凡政有不便,于时改而更张,人获其利者几何;及公事不治,曾经殿罚,皆具书其状,令同僚共署,无得隐漏。罢官日,上中书考校。”

十一月,诏以实数给百官俸,以使官吏尽职,且可责廉。太宗在派使者按问各州刑狱之时,常令同时察官吏勤惰以闻。太宗尤重内外制之任,每命一词臣,必咨访宰相,求才实兼美者,先召与语,观其器识,后授之。贪赃不法之吏,太宗即予诛杀。

赵光义

据《宋史·太宗纪》的记载,太宗在位约二十二年,诛杀贪赃与不法官吏十七人;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六月,太宗下令,他即位后诸职官以赃致罪者,虽会赦不得叙,永为定制;太宗还下令禁用酷刑,常令诸州长吏虑囚。

4、军事方面处置失措

太宗在统一和发展文化事业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在军事方面却处置失措,从而使积贫积弱的局面开始形成。

太宗即位之初,采取了一项重要措施,就是禁止藩镇回图贩易。对于这项措施,历来认为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有利措施,实则不然。

《长编》载此事:“五代藩镇,多遣亲吏往诸道回图贩易,所过皆免其算。既多财,则务为奢僭,养马至千余匹,童仆亦千余。国初,大功臣数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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