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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诺姆城的新生(3)(投票吧!我的小可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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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的涌泉,那更是无上的殊荣。

够资格被带到沃舒古圣地之林的年轻沙漠精灵,都是各部族酋长的后代。他们要借这个机会,向其它部落的贵胄展示自己灵敏的身手,向自己的长辈显示自己机敏的头脑。

当然,参与这项圣地之林中的竞技活动,通常都以友善的方式结束。

年轻的沙漠精灵贵胄大多只能踩踏住一两股泉水,之后就会跌入浅浅的湖泊之中,这时往往身边会伸出一双象征着友谊的同胞之手。相互勉励一番后,就携手走回岸边。

看着这些朝气蓬勃的年轻同胞,布拉奇的心情莫名舒畅。他将亲自闷烤出来的沙虫肉干拿了出来,和身边从不知哪个部族前来的大武士分享起来。

“美琅脂的味道浓郁十足,”分享者对布拉奇的手艺大为赞赏,“嘿嘿,那帮小崽子们可真活泼,要是年轻个几十岁……诶,了不得!”

听见大武士的惊呼,顺着其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有一个年轻的沙漠精灵在奋勇争锋中拔得了头筹。那人身形十分矫健,霎时间连续踩中数股喷泉,动作宛如起舞的惊鸿。

“好身手!”

布拉奇也不由得称赞,他自问年少的时候可做不到这般敏捷。不过再一打量,他却发出一声轻“咦”——那个年轻的沙漠精灵手中,竟然紧紧攥着一把带鞘的利剑。

这十分不正常,且不说一般参加这项竞技活动都要除去武器,以免误伤同胞对手。况且拿着未出鞘的利剑,其实十分不利于踏泉而行中保持平衡。

除非那柄剑有问题,它能够为持有者提供额外的帮助,比如说敏捷加成。

奥伯德死也不会放开他手里的利剑,哪怕被砍去双手也会用牙齿牢牢咬住剑柄。作为一名沙漠精灵,他很清楚持有这把剑意味着什么——“撷取星铁锻其锋芒,擢敛炽日以为其光。仇敌难抵日渐彷徨,持剑当为精灵之王。”

曾经的流浪沙漠精灵佣兵团长,在斯帕特城的雇主死于这把武器之下后,他竟然鬼使神差地将其握在手中。那时候奥伯德就知道,自己的命运和这把剑紧密地连在一起。

不同于变形怪,当持有者是沙漠精灵的时候,这把被倭桑法师们精心打造出来的附魔武器才会产生特殊的效果。

它能够全面提沙漠精灵的力量、敏捷、洞察力三种特质,正是凭借这金色的剑刃,奥伯德才得以从埃古宅邸之中逃出。

奥伯德还发现,长期持有金剑,他的外貌也会发生一些变化。不仅能够变回年轻时的样子,而且看起来还会更加英俊。

这些接连不断的变化,让这个沙漠精灵佣兵团长的心里滋生出名为“野望”的物事。他也愈发坚定地相信,自己手中持有的正是预言中象征着沙漠精灵之王权力的那柄金剑。

倭桑帝国的侵略失败过后不久,当得知埃古家族被那位巨龙帕夏连根拔起之后,没有了后顾之忧的奥伯德带着自己的手下日夜兼程,赶到了沃舒古。

手中的金剑时刻提醒着他,必须要借助圣地的林间竞技之机,让所有沐浴在“先祖之风”中的沙漠精灵部族都看到这柄传说中的武器。

而他奥伯德,也能得以从一介流浪的沙漠精灵摇身一变,登上各部族共主的王位!

踩踏着脚下的泉水,有着金剑的帮助,奥伯德能够很轻易保持身体的平衡;泉水喷涌所携带的微弱力量,足以支撑起他的身体。

三步并作两步,年轻英俊的沙漠精灵越过了所有竞争对手。最后的时刻,奥伯德用力地一跃,在脚下水花炸开之际,成功踏上了湖泊中心最高的那股涌泉。

老成持重的部落酋长们开始四下交流,而那些年轻的沙漠精灵王孙贵胄则皆尽欢呼起来。享受着自己取得的殊荣,奥伯德调整好身体的平衡,在与树冠齐平的泉水中站直了身体。

金色的利剑被他从鞘中拔出,穿透枝叶的炽阳光芒照耀在这柄武器之上,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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