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拾荒者
孟翔细细的咀嚼着口里的干饼,没有让一丁点儿的屑子掉落。脸上一条刀疤斜插入唇,口中咀嚼食物的时候,它就像一条蜈蚣一样蠕动着,看上去比较狰狞。满脸的风霜,干裂的皮肤,还有那一身的伤痕,都让才十六岁的孟翔看上去有着近乎三十多岁成年人的面貌和气质。
孟翔可没有工夫管自己的相貌和气质,填饱肚皮才是当前之急。面前的死尸已经不会让他有任何的不适,他已经可以坐在死尸堆里吃下任何可以充饥的食物。
孟翔吃完手上的干饼,意犹未尽的舔了舔有些干涸的嘴角,继续干起翻尸的活来。
面前这两具尸体刚死没多久,孟翔运气好,趁别人没有发现前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益。孟翔的动作利落,两具尸体身上有价值的东西都被收了起来。其中有个丛猎者用的武器是枪,但孟翔仔细检查了四周,并没有发现它的存在。此地不可久留,孟翔用简易的行囊打包后,急忙离去。他知道这两具尸体最后的结局不是被妖兽吃掉,就是被赤耳收走。
孟翔穿过一片废墟,来到一栋倒塌的大楼旁边,巡查了一遍四周的情况,没有发现异状。他来到不易察觉的一角,在地上掀开一张破损的桌面,露出一个黑黢黢的洞口。孟翔迅速跳了下去,拉上那张桌面。
走过一小段漆黑无光的通道,面前才逐渐有些光亮。光线不强,但还是可以看得清四周的情况。孟翔来到了自己的老巢,放下行囊,横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紧张的心情终于放松了下来。他打量着自己精心打造的老巢,稍微有了一点成就感。
这个地窖是前人所留,原有的照明系统已然无用。孟翔运气好,找到三块月光石,放在地窖的墙上和顶上。当然,如果有日光石的话,估计手指头大小的都能比得上原先的照明系统了。可那玩意不比月光石,价值是其千倍之上,孟翔也只是听说过,并没有见过。这三块月光石也是从死尸身上捡到的,是目前孟翔手中最值钱的东西了。
地窖里的布置很简单,一张钢丝床,一张木凳,一张电脑桌。不知道原先的主人经历过什么,电脑桌上没有任何东西,抽屉里也是干干净净,连一张纸片都没有。
钢丝床上的垫子是孟翔辛辛苦苦从外面搬进来的,用各种各样的衣服综合缝制的,虽然丑,但还是可以用。至于被子,也是孟翔自己制作的,用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填充在自己缝制的被套中。幸亏地窖里冬暖夏凉,这种简单劣质的被子足以让孟翔睡个好觉。
地窖里很干燥,墙头那张海报虽然泛黄腐朽了很多,海报上的人也已经看不清了,但依稀可以看得到这是一个nba的球星。孟翔没舍得将海报撕掉,因为它能让自己有些回忆,偶尔梦里还是能回到让自己魂牵梦萦的年代。
孟翔觉得自己的情况应该不算穿越。自己是三四岁才逐渐有了自己的记忆,慢慢的想起上辈子发生的事情。这让孟翔觉得自己应该是在地府投胎的时候忘了喝孟婆汤,兴许孟婆看在自己也姓“孟”的面子上?孟翔自嘲着,有些无奈。
如果一出生就处在这个乱世之中,或许不会觉得有什么,在这个乱世之中,生存是第一位的,旧有的世界观早就没有了。可孟翔的上辈子是生活在和平年代,虽然世界上仍然有战争,但离他很远,只是当做故事来听罢了。比较一下上辈子的世界,再看看如今残酷的乱世,这让孟翔在挣扎喘息生存之外的不多时间里,只能稍微缅怀一下上辈子的平静生活。
孟翔很羡慕其他人,不是因为他们生存的比自己好,而是因为自己的所知所想。有时候,知道的太多并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孟翔最初的时候多么希望自己不记得上辈子的事儿,这对自己其实是一种折磨。不过这种折磨久了,就变成了一种沉淀,一种积累。人生就是这样,当你不再逃避的时候,只有面对。所以孟翔一开始觉得这种记忆是一种负累,但后来,他觉得这是一份